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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斜挂天际,一抹鱼肚白在远方现形,几声公鸡啼鸣,催起朝暾脚步。

    周旭镛将小厮遣开,他接过梳子,亲手帮李萱打理发辫,他垂着浓眉,眼底压着沉郁,胸口沉沉的,几乎喘不过气。

    李萱略略回头,向他望去。

    二少爷年纪很轻,却身形高大、仪表出众,在人群中显得格外醒目。

    他的面孔白皙如玉,黑色的瞳孔反射出淡淡的光泽,晶莹剔透,宛若毫无瑕疵的黑色宝石,美得连女子也要为之赞叹。

    “二少爷,你怎么了?”

    李萱开口,满脸满眼全是笑意。

    李萱是王府的家生子,虽说身分是奴,但信王府里上下全拿她当小姐看待,因为她聪明可爱、天真烂漫,也因为她得王爷、王妃的眼缘,更因为几个少爷都喜欢她。

    “没事,昨晚睡得好吗?”

    周旭镛随口找话敷衍。

    此次随父亲出京办差,身边没带丫头,只带了李萱随身伺候,她做事细心谨慎,虽是个小丫头,却比十五、六岁的丫头还顶用。

    周旭镛对她的依赖是从小便养成的,小时候他不爱念书,只喜欢舞刀弄枪,谁劝都没用。

    信王为此颇感头痛,训道:“马背上立国,马背下治国,如今四海昇平、边关无战事,当武官没前途,你得多学些治国本事。”

    信王妃也说:“就算你要走武官之路,也得认字习兵法,空有一身蛮力,不懂兵法阵式,只能当个马前卒。”

    偏偏周旭镛是那种心中自有主意又带点反骨的孩子,人家越是要他往东,他偏要往西行。

    他想,日后了不起找个会认字、看得懂兵法的人当军师,给自己参谋参谋,不就解决了?因此爹娘师傅的话,半点都入不了他的耳。

    那时才七岁的他,认不来二十个大字,倒是骑马射箭、拳脚武功无一不精通,因此气焰更盛,认为不念书也没什么大不了。

    直到才三岁的小李萱,路都还没走稳,就能背着手摇头晃脑地在信王妃面前背诗,逗得满屋子大人呵呵笑不停,周旭镛知道有个小丫头连毛笔都不会拿,认的字却比自己多上十数倍,人人都夸她绝顶聪明后,他便有了那么股不服气。

    他虽不爱念书,可性子是极骄傲、不认输的,回房后,他找了大哥周敬镛要来字帖,用拿惯大刀、长满茧子的手握住毛笔,一笔一笔认真描,然后再背上几首诗,跑到父王母妃跟前显摆。

    当他看见父母亲眼底熠熠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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