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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一个人。

    仿佛从天国走向了人间。

    他进来的时机,和位置实在是太好了,能够让大多数人都以为他是大漠的神明。

    他不是神明,只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但只要他握起了刀,就是死亡的神明。

    此地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需要有很多人知道。

    只因看到他出刀的人,都几乎死了。

    走进了小镇,在一些建筑的遮挡下,满身神圣的气息,就被一身白衣所覆盖。

    他的衣服是白的,头发是白的,只有眉毛和眼睛是黑色的。

    像他这样的人在这个镇子上不多,但也不少见。

    每一个为了生活煎熬的人,只要他的肩膀上还有“责任”两个字,都会为了奔波而愁白了头。

    此人很年轻,但是否也可以说明此人身上的“责任”更大呢?

    他抱着刀,昏黄的刀鞘,仿若地上‍­­黄​‌­色​­‎的沙土。

    刀柄看不出颜色,只是被一块红布缠着,也不知道本身这块布就是红色的,还是杀得牛羊太多,染上了红色。

    又或许只是在杀人染成了。

    出了关就是法外之地。

    杀人和被杀总是最正常的一件事。

    王予和上官玉,吃完了一顿大餐,休息了一下,就找上了老马店铺。

    这处店铺是在经营着油盐。

    老马是个有眼光,也很有生意头脑的人。

    知道此地最缺什么,也知道什么才能给他带来最丰厚的利润。

    店铺没有招牌。

    他自己本身就是最好的一块活招牌,童叟无欺,一分价钱一分货,是用长年的信誉做起来。

    今天这间店铺很热闹。

    王予一走进去,就看到了黄一沙。

    这里本有很多人,各式各样的人,可他这种人,却本不该来的。

    因为他太有钱了,浑身上下都在向人诉说着,你们这些穷鬼,好意思和我进一个铺子?

    但能来这个铺子里的人,本都是穷人。

    他们需要油盐生活,也没有下人指使,只能亲力亲为。

    像王予这般穿着皇帝一般华丽衣服的人,才是最不应该出现的。

    于是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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