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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希曼从昏迷中醒过来之时,刚天黑,他看到身边赫尔根正坐在椅子上望着自己,他们呆在间农舍中,主人个老太太,正在厨房忙着准备晚饭,般贫民对党卫军都很尊重,不会对他们身份怀疑。

    “要把我带到哪里?”他很不客气问。

    上校递给他瓶血浆,低声:“慕尼黑。”

    “不怕门格勒把我抓走麽,里满街都盖世太保。”这家夥要麽太自信,要麽就个疯子。

    “我当然有能力保护,不过前提要答应为我个孩子。”他不动声色说,坐在床头“尤物”却不屑看着他,丝毫也没流露任何感色彩,哦,就像座冷艳冰山。

    个还不行,还要个?

    “就搜寻雌,让她们怀,更多後代?”他忽然间觉得对面男人很可笑,明明帝国师上校,认知程度却仅限於和耕田放牧农夫个水准,或者说还不如农夫,就像只公狗,对,完全只发野狗。

    “这狼人延续血脉方式。”他回答,虽然对面男人个血鬼却对这些“虚幻”东西知之甚少,完全在“婴儿”状态。

    “应该去找母狼,而不我。”他说完就毫不客气把手里血浆喝干,贪婪舔了舔嘴唇,非常满足伸了个懒腰。

    “狼人雌已经很少了,我到认为找个血鬼雌为我孩子个不错想法,至少我後代会很强壮,拥有不老容颜和不易枯萎命,就算我再强,也只不过能活十年,我和普通人类样,没办法逃避死亡。”这件很残酷事,他血统再优秀也只能在世上存不到百年,而对面人则不同,他听说最寿血鬼已经活了千岁。

    虽然他不喜欢血鬼这个称呼,但事实上自己确实已经成了血鬼,他傲慢说:“这麽说门格勒这个疯子还算做了件事?”

    上校冷笑着回答:“至少对我而言来说这样,这意外收获。”整个房间都充满了比希曼散发来诱人味,他真很想不顾礼节扑上去,他毕竟狼人,而不野狗。

    正当他们在农舍里聊天时候,小河旁路上现了六个行为异常人,因为天已经黑了,周围没有行人,更不会有人注意这些家夥行动。

    为首名中尉,他指了指河对面所屋舍,对其他俩个人说:“他们就在里,我狗已经闻到了。”

    中尉管理这些鬣狗人头目,他狗最优秀,智商最同自己合得也很默契。

    “如果让贫民看到我们违规,现在应该怎麽办?”身材略胖士兵使劲勒狗铁链,有些拿不定注意。

    “们帮我牵着1号,我去挨家挨打听,至少确定他们在哪里藏身,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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