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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来一条后腿,一个猪头,两条前肘,半片猪肝,两根筒骨。”肖树林把烟头一丢,也挤进了人群。

    这一天罗蒙和肖树林满载而归,罗汉良他们总共杀了两头猪,几乎有半头被罗蒙搬上了牛王庄,家里的罗老汉自己买了,他们买的这些,除了要给肖老大送去的,其他都留在四合院给大伙儿改善伙食。

    侯俊那死胖子,见了罗蒙买回去的这些猪肉以及下水,眼睛都快放光了,翻来覆去看了半响,嘴里啧啧作响:“还是农村养的猪好啊!看这肉,这肠,这肝,不行,我得摘点枸杞叶去,趁这会儿还新鲜,煮点好汤。”

    “那你多煮点,今天早上就吃这个吧,到时候再弄点包子馒头,整两个小菜。”既然早上胖子愿意下厨,罗蒙也就不去镇上运早餐了,让这胖子先在厨房准备着,他和肖树林一起到附近的枸杞林摘了些枸杞叶,回来的路上又从地里割了半筐油麦菜。

    他们回去的时候,胖子已经用筒骨熬上汤了,没一会儿,整个四合院就飘荡出浓浓的肉香。摘回来的油麦菜洗干净以后放在滚水里焯一下,然后取出来切成指甲片大小的小段,撒上一些盐花,再滴些香油下去,拌一拌就好了,大早上的,吃些清淡的开胃口。

    等锅里的骨头汤熬得火候差不多了,侯俊又从罗蒙他们买回来的肉里,挑了些上好的瘦肉,切成薄片,用牛王庄上产的红薯粉滑了,又快刀将猪肝切成薄片,先放瘦肉,再放猪肝,在筒骨汤里滚过,再撒些枸杞叶下去,便马上熄了火。

    这时候,四合院楼上一些宿舍里,早已经有人闻香而动了,早早爬起来刷了牙洗了脸,端着自己的盆盆碗碗巴巴在食堂里等着。

    “嗷!这就是传说中的农家猪吧!”

    “太不可思议了!”

    “怎么能好吃成这样?”

    “鲜甜鲜甜的!”

    “听说是他们村的人养的猪。”

    “一会儿我们一起去买点?”

    “赶紧的,吃饱就去。”

    “天气热,放不了,小心坏了。”

    “让极味楼那几个小伙儿帮咱带一下嘛,我让家人到他们那里去取。”

    “这主意好,赶紧的,我还得喝碗汤。”

    “不用去了,早没了。”

    “老周!没吃饱怎么干活啊?!”

    “……”

    这些人算盘打得挺响,可惜人算不如天算,等他们到村里的时候,罗汉良那两头猪早卖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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