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页    存书签 下一页

    他现在也开心,但是更是一种磨人的羞涩。

    终于,程孟珏没忍住,摁下白意翻转信封的手,眼里的羞泛成了水光。

    “意意,别转了。”

    “我只是看这个字好看。”白意戏谑地瞥了某人一眼,拉过他的手一起划过信封表面那三个力透纸背、苍劲有力的字。

    “不愧是每次月考都能被语文老师印成模范作文的字。”白意的话里只差点名说这是谁的字了,“那会儿我的字龙飞凤舞的,老师每次都拿这个字给我看,说卷面的重要性。”

    程孟珏已经快要让白意磨死了,心里麻痒麻痒的,只能趴在女朋的颈窝处,不停地求着她高抬贵手。

    “意意,乖,先不看了好吗?”

    “意意,你让我干什么都行。”

    白意闻言,秀眉一挑,侧过头,在某人红透的耳朵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真的什么都可以?”

    “嗯。”某人的声音嘶哑又性感,听得白意今晚喝得红酒劲儿开始上头了。

    “那你先告诉我,这封信是你写的吗?”

    “你不都知道了。”程孟珏的声音有些羞恼。

    实在是十年前的情书,本以为已经被扔了,结果今天被人翻到拿出来,惊喜以外的同时,更多的让人脸红心跳的羞涩。

    少年的喜欢赤诚而简单,程孟珏规规矩矩当了十多年的模范孩子,人生第一次的叛逆就是悄悄地给人写了一封情书,然后从自家花园里摘下了那个春天他等了好久才开花的蔷薇,做成干花后,小心翼翼地粘到了信封上。

    白意还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程孟珏却记得。

    因此,从看到这封信开始,曾经朦胧的回忆再度回归,朦胧岁月里,他红着如玉脸颊写下的一行行字再度出现在脑海里,连带着他也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那段紧张而不敢靠近的暗恋中去。

    程孟珏过往二十七年的人生里,一共做过两件“出格”的事情。

    一件是将暗恋倾诉在信纸上,塞到了心上人的抽屉里;一件是以勾引之名,诉十年暗恋,将自己塞到了心上人的心房里。

    从上车到现在,程孟珏不仅在脑海里回忆完了这封信,更是把两人再度重逢后的一点一滴又在大脑里快速过了一边。

    青春的白衬衫和成年后的红酒杯,羞与躁在同胸腔疯狂交织,暧昧与缠绵兑出一杯醇厚的鸡尾酒,从记忆的最开始,缓缓倾洒酒液,让程孟珏的脑子晕成一片乱码。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