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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他爱上了她做的蛋炒饭,每天从公司或应酬回来,无论多晚,她都会为他做一盘蛋炒饭。

    颗颗米饭加金­黄‌色​的鸡蛋,又香又可口,每次他都吃得一粒不剩,吃了一个月都不觉得腻。

    那时候,他第一次觉得这样简单的蛋炒饭比什么山珍海味的都好吃。

    后来,她不在了,再也没人为他做蛋炒饭,吃任何东西都食之无味,而那个味道,却让他永远怀念。

    “快来尝尝,好美味的哟,包你吃过一次想吃第二次,吃过一次终身难忘。”欢欢拿着勺子,不住的咽口水。

    乐乐则第一次很没形象的埋头往嘴里勺饭。

    南宫以瞳坐着,默默拿起勺子,眼皮子也不抬,慢慢吃着。

    司野桀在南宫以瞳旁边坐下,拿起勺子。

    白米饭颗颗饱满,鸡蛋金黄,依旧和从前一样,没有洒葱花。

    那种感觉又回来了!

    欢欢咬着勺子,一脸期待的望着自家爹地,见自家爹地拿着勺子盯着盘子表情很奇怪,忙催促:“快尝尝呀,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司野桀慢慢勺起饭放到嘴里,细细的品尝和回忆。

    还是一样的味道!

    “怎么样怎么样,好不好吃?”欢欢语气欢快的问。

    “好吃,这是我吃过最好的蛋炒饭。”司野桀心里激动万分,他对鸡蛋敏感了二十多年,只有她能让他碰鸡蛋。

    “是吧!”听到称赞,欢欢笑得甜极了,“好吃多吃点,最好是吃光光,很难吃到一回妈咪的蛋炒饭的。”

    司野桀的赞美在南宫以瞳耳里就是在拍马屁,怎么都觉得假,连她自己都奇怪,为何她会那他如此反感。

    若曾经真心相爱过,不应该啊!

    “食不语寝不言,忘记了?”抬眸看一眼欢欢。

    欢欢收到眼神,立马顽皮的吐了下舌头,低头专心吃饭。

    少了欢欢这个活宝活跃气氛,场面立即冷了下来。

    一顿饭,两大两小,都在寂静中渡过。

    终于,四张盘都空了,欢欢和乐乐满足的摸着肚皮打饱嗝,司野桀殷勤的倒了四杯开水。

    南宫以瞳擦拭着嘴角,看一眼时间,看一眼很忠犬的司野桀:“时候不早,你应该回去了。”

    司野桀看眼手腕:“时间还早,我去洗盘子。”

    说完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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