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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大雨之下,杨初月突然从睡梦里惊醒。

    这一场雨格外的大,除了雨声之外甚至还能听见几道雷声,响的人心脏都跟着一惊一乍的,完全睡不着。

    杨初月索性打开灯去了书桌边坐下,书桌上放着的数字时钟显示已经凌晨四点了,凌晨之中最黑暗的时刻正在过去,她想了想,从一堆试卷和竞赛题中抽出一本红色的皮质日记本。

    这本本子是她来这里之前唐霜序送给她的。

    一共两本,一本红色,一本黑色,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装饰,只有封面上写着一行烫金的英文。

    wisher.

    日记本上还用同色系的丝带挂着一个金色的大写字母,可以用来当书签,红色那本的字母是Y,黑色那本是X。

    唐霜序把黑色的那本留给了自己,红色的这本送给了杨初月。

    杨初月用它来写日记了。

    实际上在来到这里之前,她从小到大买过很多本日记本,但从来没有坚持过写日记,总是心血来潮写了几天之后就抛在了脑后,最终沦为草稿本,以至于她有关于从前的记忆就真的只是靠自己的记忆。

    根本没有日记本之类的供她回忆。

    但是这一次,从她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一直到现在,正好三十天,一天没落下,她都写了日记。

    这些日记大部分时候像是流水账,或者是自言自语,今天食堂吃什么,好不好吃,好怀念小黑屋的卤粉啊,好怀念红烧肉啊,还有泡椒鸭血

    还有零食。

    附近的超市竟然都没有她最爱喝的那个品牌的乳酸菌饮料,回去后一定要每个口味买一箱喝个够!

    但每一篇日记的最后,她都会写上一句:等考完回去了要和阿序一起去吃。

    杨初月翻开日记本,直接翻到了她上次写完的那一页,将夹在里面的丝绸带和字母拉了出来,翻了一页。

    好想吃荔枝,今年好像还没有吃过荔枝,想把荔枝肉剥下来放在冷冻室里冻着吃,还想喝新鲜的椰子汁,等出去后我要告诉阿序,我会剥椰子嘿嘿嘿

    洋洋洒洒写下一篇日记,她的笔尖一顿,最后写下一句:梦见爷爷了,他肯定想我了。

    写完日记之后杨初月也睡不着了,外面渐渐亮了起来,她索性开始刷题,等闹钟响起来的时候,外面响起敲门的声音,一起训练的女生喊她:初月,去吃早饭吗?

    来了!杨初月连忙放下笔,一边伸展着双手一边往门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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