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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机会来对手表动手脚。我发现要证明这一点轻而易举。那天早上她曾经独自到过琳达的房间——另外还有个间接证明。有人听到琳达说她‘这下恐怕迟到了’,可是等她赶到楼下时,大厅里的钟才十点二十五分。第二个机会更方便——只要琳达一下水游泳,她就可以把表针拨回来了。

    “还有那道直梯的问题。克莉丝汀一直说她有恐高症,不敢站在高处,这又是一个早已精心准备的谎话。

    “我的拼图接近尾声——每一片都完美到位,天衣无缝。但不幸得很,我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这些全是我用脑子推理出来的。就在此时,我想出了一个好主意。罪犯技巧娴熟,得心应手,显示出他是多么胸有成竹。我深信帕特里克·雷德芬将来还会重复犯罪。那么他过去的情况如何呢?很可能这不是他第一次行凶。他用的方式是掐死对方,这很吻合他的天性——除了有利可图之外,他还能从杀人中获得快感。如果他曾经杀过人的话,相信他一定也用的是同样的方式。我请科尔盖特警督提供女子被掐案的案例,其结果使我非常高兴。妮莉·帕森斯被掐死在杂树林里的事,也许是帕特里克·雷德芬干的,也许不是——可能只有在考虑到地区因素时还起点儿作用。但艾莉丝·科里根一案却让我如获至宝,这正是我要找的那种案例。也就是说,它用了同样的方法——在时间上玩花样。谋杀案发生的时间并不像通常那样在被人发现之前,而是在那之后。尸体据说是在四点一刻发现的,而死者丈夫一直到四点二十五分都有不在场证明。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证人说爱德华·科里根到了松岩茶屋,发现妻子还没到,就在外面踱来踱去等她。其实,他却是一路飞奔到凯撒林——你们当然记得,那里离得并不太远——将她杀了,再回到茶屋来。发现尸体去报案的女子是位受人尊敬的小姐,在一家著名的女子学校里当体育教员,显然和爱德华·科里根毫无关联。她要走很远的路去找警察。警方的法医到五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才开始验尸。所以就像本案一样,警方毫无异议地接受了报案者所称的死亡时间,而没有另加追究。

    “最后,我还做了一项试验。我必须很确定雷德芬太太是不是个说谎者,所以安排大家到达特穆尔去野餐。有恐高症的人不会行若无事地走过河水上那道狭窄的独木桥。布鲁斯特小姐就是这样的人,她果然头晕目眩,差点出事。可是克莉丝汀·雷德芬却毫不在乎地跑过桥去,一点儿也没有不适。这是件小事,却是个很好的试验。如果她连这种无关紧要的事都会说谎——那别的话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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