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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在内,也一致同意开释主要被告。

    “以我的辩护词为依据”,在审判过去很久后希特勒评论说,“他们深信,卡尔、洛索夫和赛塞尔与我一样有罪。人们将反对意见通知他们,如若开释,案子有可能被转至莱比锡法庭的危险。这就使陪审团不得不深思。他们的结论是,判我有罪比较保险,尤其是他们也得到保证,在判决后6个月内将我赦免。”

    4月1日,助理检察官埃哈德赶来参加宣判时,发现法庭内挤满了为她们的偶像佩花的妇女。他下令将花除掉,其他追随希特勒的女人竟要求准许她们在希特勒的澡盆里洗澡。上午10时过后,被告一伙被带到大楼前集体拍照。全身军服、头戴钢盔的鲁登道夫怒容满面。希特勒身穿军大衣,未扎皮带,手执丝绒帽,站在他的左边。

    希特勒的军大衣洗得干干净净,熨得平平展展,看上去像是新的。他的胡须剪得整整齐齐,头发下垂。看上去,他很镇静,充满信心,身体也很好,像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有生以来,他首次大肚皮——体重达170磅。

    被告被押进法庭时,大楼外聚集了一大群人。宣读判决书几乎达一小时;当希特勒被判5年徒刑在兰茨贝格监狱服刑时,法庭内未出现轰动。刑期减少半年,因为审判前已拘留6个月。

    如预想的一样,鲁登道夫被无罪开释。对他的高地位所作的照顾,他再次以意气作答:“这次开释,我将它看作是耻辱,不是我的戎装和勋章所挣来的。”

    即使被判有罪,希特勒仍受法庭的尊敬。它拒绝将希特勒作为一个不受欢迎的外国人押解回奥地利。

    “希特勒是德国化的奥地利人。本庭认为,像希特勒那样连思想、感情都是德国式的人,一个在战时志愿在德军中服役4年,在敌人面前英勇不屈且赢得了崇高荣誉的人,一个在战争中受伤、健康受到损害的荣誉军人……‘共和国保护法’是不适用于他的”。

    法庭对希特勒的3位敌人表示蔑视。它宣称,如果卡尔、洛索夫和赛塞尔“对希特勒要求他们参加起义明确地说‘不行’,或者,在11月8日晚,被告反复要求澄清事实时,如果得到某种合作”,这个悲剧是可以阻止的。

    希特勒的判决是第一个被宣布的。在宣读别人的判决书时,他被匆忙押上等候在外边的小汽车,为的是要避免示威游行。黄昏时分,希特勒被押回7号牢房。在他不在期间,牢房重新进行了装修,显得更加引人注目。但是,早些时候的信心已不复存在了。狱卒朗斯.赫姆利希注意到,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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