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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点精神意志还是有的。

    于是薯片妞牙一咬心一横。

    “好汉饶命!”

    路明非干咳两声,他终于还是看不下去了。

    酒德麻衣两人连忙分开,整了整衣服,过来见路明非。

    “少爷您好。”

    薯片妞对路明非微微鞠躬。

    “你好。”

    “怎么称呼?”

    “叫她薯片就行了。”

    酒德麻衣插话。

    薯片妞悄悄瞪了眼酒德麻衣,那眼神就像在说,要你多嘴。

    “你就是薯片。”

    路明非恍然。

    “也不胖啊。”

    薯片妞脸一僵,瞬间她就明白了,这肯定是酒德麻衣那家伙搞的鬼。

    路明非微微一笑,深藏功与名。

    他没有上下打量薯片妞,这样不礼貌,凭着第一眼的印象,路明非心想,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啊。

    说来好像这个世界的人大多如此,用平静甚至搞怪的外在武装自己,以掩盖心中那个伤痕累累的小孩。

    这样感慨着的路明非就看到了芬格尔那张贱兮兮的脸。

    好吧你不得不承认凡事都有意外。

    路明非和薯片妞简单交流两句,薯片妞就忙去了,她是带着任务来的,论起谈判桌,那可就是这位的战场。

    最后一个问题。“”

    “少爷您说!”

    薯片妞表现出和酒德麻衣截然不同的风格,举手投足间更添几分自信,世人无不仰望以为精英云集的华尔街,却是薯片妞的钱袋子,随便这个女人进进出出,毫无还手余地。

    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薯片妞养成其特殊的气质,在这个金钱决定地位的时代,薯片妞可说是万人之上。

    但薯片妞厉害就厉害在这里,她的本性太过强大,再是卓越的气质放在她身上,都能被那股特殊的天性给中和掉。

    一种近乎于哈士奇的天性

    路明非知道,像酒德麻衣和薯片妞这种存在,到自己这里之前,都是在为同一个人工作。

    她们以“老板”称呼那位存在,与之相对的,称呼自己则是“少爷”。

    见到酒德麻衣,又见到薯片妞,路明非对那位“老板”真是越来越好奇了,旁的不提,那位“老板”的审美还真没话说,手底下员工拉出来都能去维密走秀了。

    路明非所不知道的是,那位老板还真做过类似的事,四年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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