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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珩见了路星程的动作,觉得十分有趣,不由多看了几秒。

    不一会儿,路星程回来了,他缓缓在秦珩身边坐下。

    正在写日记的秦珩抬起头,打趣道:看出点什么了?

    路星程像模像样地说:想不到地球到现在还在使用如此落后的能源,怪不得飞不出太阳系。

    我看你是想上天。施一洲端着手冲咖啡,优哉游哉地荡了回来。

    现在上不了。路星程遗憾地说。

    其实路星程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但在秦珩和施一洲听来,每句话都像在玩幽默。

    秦珩微微一笑,低下头继续去写日记,他修长的手指握着暗红色的笔杆,手腕轻动,在纸上留下端正潇洒的字迹。

    施一洲眼尖:你又换新笔了?

    别看秦珩清清冷冷,看上去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其实他的业余爱好很接地气息,那就是喜欢看综艺和买花里胡哨的文创。至于买好看文具的爱好,秦珩打小就有,而且他打破了文具越好,学习越渣的魔咒。

    另外,他还有一个很不接人气的爱好写日记。

    以前秦珩接受记者的采访,说过他想要做一个好演员,就必须用心体会生活,观察身边的人事物,每天写日记,能更好地帮助他记录这些观察。

    采访的记者没有当真,并一厢情愿地觉得这大概是经纪人给秦珩立的人设,后来采访播出时,这段没什么爆点的片段被剪掉了。

    秦珩听到施一洲提到他的笔,来了劲,他很高兴地给施一洲展现他的新笔。

    指尖转了转骷髅头笔头,骷髅头的两只眼睛发出红光,然后开始嘎嘎嘎的唱歌。

    施一洲想不通秦珩这么一个大酷哥,怎么会喜欢这么幼稚的东西。

    倒是旁边的路星程也来劲了,他眼睛一亮:这好有意思啊!

    它轻轻一写,就能在纸上留下痕迹吗?路星程神奇地看着笔记本上留下的字迹。

    在联盟帝星,笔这种东西,早就淘汰了,路星程只在历史课本里见过。

    这大约就像地球人看到恐龙一样新奇。

    秦珩倒没有被偷看隐私的不悦,因为他看得出路星程应该只是对笔本身感兴趣,无意偷窥。

    秦珩把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用笔随意在纸上画了几下,道:没错,这支笔出水非常丝滑,而且还不浸墨,你试试?

    好!路星程小心翼翼,他手里可是握着一只恐龙啊。

    施一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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