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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幽蓝色的眼眸里倒影着跳动的烛火,有些渗人。

    啊肖恩吓得大叫一声。

    男孩的目光在他身上打转,仍旧默不作声。

    肖恩冷汗直冒,牙齿直打颤,他难道遇到幽灵了?

    我叫肖恩卢卡斯,是你的室友,你是什么名字?男孩还是没说话,也没什么别的举动,肖恩鼓足勇气,颤声问。

    他记得百夫队的老兵说过,还有一个比他还年纪还小的人。

    难道就是眼前这个男孩?

    肖恩忍不住胡思乱想,经过长久的静默后,男孩终于开口说话:我叫维里海顿。

    法斯特出发,向东走半天,就能到达迷雾之森边缘。

    维里提前将追踪魔法附在之前的号牌上,约翰的魔法天赋很差,只会火球术、冰箭术这一类的基础法术。追踪法术却是紫罗兰战争中研究出的新型魔法,并不会教授给学生,只在军队中传播。

    追踪魔法如同粉尘,一旦用手直接接触过,就会被标记。

    这法术无声无息,非法圣无法察觉,若是贸然传播,势必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维里也很久没动用过追踪魔法了,自打离开军队,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法斯特的地图在他的脑海中铺开,代表着约翰的光团清晰如晴空的太阳。从拍卖行委托大厅离开后,他就一直停在一个酒馆没动过。

    法斯特酒馆多如牛毛,随便找一条街道,都能找十来家酒馆。

    每次佣兵们完成任务后,钱财除了用来购买保命的药剂、武器等必需品,就是用来喝酒。

    维里合上眼,脑海中的地图渐渐消失,他记下酒馆的位置,不再磨蹭,立刻大步前往目的地。

    爱维尔酒馆。

    约翰被自己相处不久的伙伴包围,颇有些坐立难安。

    他身材矮小,这群佣兵偏偏都人高马大,胳膊比他大腿还粗。约翰很少感到这种被人压一头的滋味,但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不得不忍受。

    四周充斥着劣质啤酒的味道,佣兵们说着粗俗下流的‎​‌黄​­色‌‍笑话,唾沫横飞。约翰藏在斗篷下的眉毛嫌弃地皱起,不动声色地想往后挪一挪。

    一只大掌搭在他的肩上,佣兵头子高举酒杯,喝得醉意朦胧:这次多亏了牧师,不然我们也不能发财。

    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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