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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日子过,谁愿意无休无止地打仗啊。

    贫穷地区的人,尚未感受过财富带来的贪婪。

    他们想要的,只不过是温饱的日子而已。

    知道北境一切都好,她便安心了。

    林雪竹道:“我之前跟你说过,要你过来,是打算在京中设立北境商会分会,接引北境的粮食、甜菜糖以及琉璃生意。另外,商会里的任何一家,有想和京城做生意的,也可以与分会联系。这些事务,就交由荆岚你来打理。”

    荆岚经过这段时间的历练,已经十分成熟了。

    林雪竹是把她当作左膀右臂来培养的,之前在回京路上相遇,林雪竹便把在北境开设商会的事情交代给了她。

    北境,必须要团结。

    搞经济,团体的力量远大于个人的力量。

    幸好,荆岚不负所望,成功把商会建起来了。

    四人又寒暄了几句,交流了一下分开这段时间各自的情况。

    荆岚道:“王妃,吉日格拉听说您来了京城,这次商队出发,他死活都要跟着来。不过,我没带他来见您,我怕他身份敏感,有人会拿这件事做文章。王妃您看,要不要见见他?”

    吉日格拉……

    林雪竹快被草原部落的名字绕糊涂了。

    几个月没见,她差点把他们各自的名字给忘了。

    不过,在草原部落里,能心心念念想着她的,就只有那个小男孩了。

    林雪竹这人,对于别人倾注在自己身上的感情,向来是很珍惜的。

    于是问:“这次带队的是谁?”

    “还是苏赫巴鲁。”荆岚回答。

    林雪竹哭笑不得。

    草原部落和中原的风俗习惯真的不一样,草原部落的头领,有事他是真上啊。

    不过,她很喜欢草原部落这样的习惯。

    头领身先士卒,出了事就顶上去,部落里的人,对他的信服度和忠诚度都很高。

    对比之下,宫里的那位,就十分拿不出手了。

    打仗从来不上,出事了找人顶包。

    别人为他的家国社稷忙前忙后,他躲在安乐窝里搞东搞西。

    人和人的差距,真的比人和狗都大。

    林雪竹道:“我在京中盘了两间铺子,一间打算卖吃食,另一间就用作琉璃铺子吧。明天我们四个一起去铺子里看看,晚点我让人给驿站送个信,以谈生意为名,约苏赫巴鲁和吉日格拉到铺子里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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