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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翎垂下眼帘,近前去行个礼,叫了声:“老太君。”

    再没说别的。

    老太君没有应声,目光沉静,却有力量,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终于叹一口气,徐徐道:“弘度的遗言,你如何看待呢?”

    乔翎道:“这是他的意愿,我既应了,当然是要做到的。”

    老太君又是一默,末了说:“你该知道,我们最开始的约定,并不包括这一项的。”

    越国公府需要一个冲喜的新娘子,他们愿意为此付出越国公夫人的尊位,乃至于一笔巨额的礼金。

    但这个代价,绝对并不包括越国公的爵位!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姜迈会在临终之前留下一个这样的遗嘱。

    在下一任国公姜裕成年之前,由他的遗孀代行越国公之责……

    这不合理吗?

    当然合理!

    淮安侯夫人都可以通过婚姻,将爵位过渡到丈夫身上呢!

    而先前老太君代替孙儿代行越国公职权,不也是一样的道理?

    因为老太君是前前代越国公的夫人,所以在儿子逝世、孙儿年幼多病的时候,她可以代为执掌越国公的权位。

    但是对于越国公府,乃至于老太君来说,在某种程度上,这个遗嘱又不算合理。

    因为乔翎太年轻了。

    姜迈说自己的弟弟姜裕还未及冠,无力承担起公爵职权,可实际上,乔翎自己也没有二十岁!

    更要紧的是,她没有孩子!

    一个足够年轻,又没有为姜氏生下儿女的寡妇成为了姜氏的代家主,对于姜氏来说,是很危险的一件事情!

    老太君代替孙儿执掌越国公的权位,最终她手里的东西几乎都会留给儿孙,可乔翎呢?

    她没有孩子,同继任的国公姜裕也没有血缘关系!

    老太君目光尤且平和,只是其中不可避免地掺杂了一些审视与忖度,她心平气和道:“我并不是刻意的要针对你,只是就当下这个局势来说,我还是觉得,依照我们先前的约定来行事更好。”

    “我也能理解弘度最后的做法,他大概是不放心你,也担心你的以后,所以才会留下这么一条遗嘱,我的条件还是最初那样——如果你愿意继续留在越国公府,那你仍旧是越国公夫人。”

    “如若你想改嫁,我给你添妆,你既同梁氏交好,叫她收你为义女也无不可。只是我私心觉得,你还很年轻,没必要长长久久地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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