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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吉他时认识的,他学会的第一首歌就是《偏爱》,前男友手把手教的,二人告白靠的也是这首。

    李安顺当初留长头发就已经遭受过无数冷眼了,更何况出柜,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做出在艺考前夕公开出柜的决定呢?无非是真的很喜欢前男友、真的很想要一个未来罢了。

    甚至被抛弃时还不愿相信对方是出于猎奇心理图新鲜感,他挽留的方式很卑微,不比周子言强上多少。

    不过现在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他忘不掉的是这首歌,不是那个人。

    “……讲不听也偏要爱 更努力爱 让你明白……”

    对比宋涸打军训起听李安顺唱这首歌不下五遍的次数,成执不过才听第二次,不,是第三次。

    眼前的李安顺低垂着眉眼,指尖翻动,上半身跟着节奏轻轻摇晃。他的声音和他说话时不太一样,更温润、柔和、轻盈,娓娓道来。

    屋里的灯光很明亮,但大家还是陆陆续续把手机闪光灯打开来随之挥舞着。李安顺坐的位置离得有些远,背后是城市高楼的霓虹灯,以及微微随风拂动的窗帘。落地窗的玻璃映出他的背影,里外两个都是孤零零的,只有他一个人陷在光怪陆离的模糊背景之中。

    空气的流动都变慢了,好像时间停滞了。

    成执想起当初在操场上跑圈,李安顺一个人站在台上对他说“喜欢”,那天他跑了多少圈来着?不记得了,以前每回都会数的,那天忘记了。

    好像自从李安顺出现,什么都开始乱套了。

    一曲唱毕,大家欢呼着开始鼓掌,他也跟着鼓掌,间隙里听见宋涸问李安顺为什么老唱这首歌,究竟是有多喜欢?

    “前男友教的,”他笑着回答说,“是我学会的第一首。”

    就在众人嘻嘻哈哈地打趣李安顺时,成执猛地蹭起身,说:“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

    然后不管众人的反应,转身就往外走。

    李安顺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不到就要查寝了,他急忙背起吉他,也说要走,跟众人道了别,出门追上了成执。

    说是追上,其实也保持了两米的距离。

    二人一前一后,路过喧哗热闹的街道、头顶五光十色的彩灯,沉默不语地回了学校,最后在寝室的岔路口分道扬镳。

    始终没说一句话。

    第39章 (陆)

    李安顺和成执走后不久,沈洲和宋涸也离开了。

    收拾残羹冷炙清洗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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