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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的积蓄早已用尽,前年出生的

    女儿嗷嗷待哺,因公负伤的丈夫也需要大量的治疗费用,这点钱,仍然是杯水车

    薪。

    万般无奈之下,李秀玲在昔日一个姐妹的生拉硬拽中,走进了S市铁西区的

    一家舞厅。

    彼时舞厅已不像八十年代那样稀缺,大量的社会闲散人员支撑起了这一特殊

    产业。

    之所以说它特殊,并不是对喜欢跳舞的人们的歪曲。

    而是在那个年代,人们已经开始挖掘这一公共场所潜在的商业价值,尤其是

    女人们。

    九十年代初的那些下岗职工里,就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有姿色的女人走进了舞

    厅,开始以陪舞的方式赚钱来贴补家用。

    一元钱一曲,万般无奈,仅仅为了煳口。

    白天,男人出去想办法赚一点小钱,女人在家守着,到晚饭结束,就颠倒过

    来。

    街上常见一群自行车大队,蹬车的是丈夫,后架上坐着妻子,目的都是统一

    的——舞厅。

    女人们进去后,男人们就三三两两的在舞厅旁边的小胡同里或蹲或坐,抽劣

    质香烟,等着妻子「下班」。

    这个过程往往是沉闷的,少有交流。

    那时去舞厅陪舞,尽管只是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正常的跳舞,就已经触及了人

    们心里的底限。

    但社会不安定,天黑后抢劫和‍​­强‎­‌奸‎时常发生,尽管自己妻子做的是「抬不起

    头的事」,也必须等到舞厅散场后亲自接回家里。

    然而人们,尤其是女人们渐渐发现,这门「生意」

    其实大有可为。

    因为女伴多,舞厅成了热门娱乐场所。

    因为热门,有些有钱人开始不满足于仅仅是一小部分肢体的接触。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舞厅里每过两个「明」

    曲,就会熄灭那些照明灯、射灯、彩灯,只留下几盏昏暗的小灯泡,人们在

    近乎黑暗中跳第三支舞曲。

    说不清这究竟是应男客的要求还是女客的要求。

    有的女人开始赚得明显比别人多了,「暗」

    曲结束,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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