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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们不懂这些玩意儿,得找个在行的人。”

    因此,马华顺理成章地把郑先生介绍给了他爸爸。大概不到3个月的时间,郑先生果真介绍了一家人民币基金投资了1亿元进来,通过股权受让和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合计持有鄂东大地18.02%的股权,当时的PB值(市净率)高达2.2倍。

    既不用像银行贷款一样到期还债,又是真金白银的投入,共患难同生死,这样的资金让马新政彻底放松了对郑先生的警惕,反而把他供为上宾。也正是基于这种状况,当郑先生提出帮助在**上市的计划,马新政立即就答应了。

    5.借壳上市的隐患

    根据马莉莉的阐述,秦方远分析,这位郑先生的整个阴谋计划分成了三步:

    第一步:境外人士郑先生投资设立并百分之百控制境外公司中国石油重工,中国石油重工又设立两家境外(BVI)公司,即中股投公司和海鼎公司,而海鼎公司在国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鄂东海鼎科技有限公司,即鄂东海鼎。

    第二步:中股投公司与湖北大地签订股权转让及增资合同,以2000万元的价格受让湖北大地70%的股份,再向湖北大地增资4000万元,成为湖北大地控股股东,拥有90%的股权。鄂东海鼎则与鄂东大地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独家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合同》《独家管理及咨询服务合同》,通过合同绑定方式,将鄂东大地产生的利润计入鄂东海鼎的报表,通过这种“类新浪模式”,鄂东大地间接被鄂东海鼎控制。湖北大地和鄂东大地也因此被中国石油重工间接控制。

    秦方远说,这两步是典型的红筹模式的操盘。为规避商务部10号文对“小红筹模式”上市的限制,郑先生制订了将鄂东大地和湖北大地捆绑,借壳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兴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上市的计划。

    第三步:选定纳斯达克上市壳公司兴旺发展后,中国石油重工以反向并购的方式置换进兴旺发展,并更名为中国石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按此重组方案,在收购完成后,马新政及管理层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为25%,郑先生持股30%,兴旺发展的老股东35%,来自配售的新股东持有10%。

    马新政及其团队就上市事宜前往投资银行进行路演时,第一次看到了鄂东大地和湖北大地与兴旺发展换股上市的方案:净资产2亿元的鄂东大地和净资产1亿元的湖北大地捆绑上市,获取兴旺发展支付的相当于20亿元的对价。

    然而,上市后的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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