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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一般就是一只两只,超过三只的都很少,没有形成一定的群落规模,所以狗的这种社会等级特性很少有表现的机会。

    而且对于大多数的狗来说,为它提供食物的主人才是至高无上的领袖,等同于狼群中的狼王,至于其他的同类,都是次一级的关系。

    所以林岳现在在小区狗群中的地位,就是主人之下,百狗之上的那个存在,还算不上狗王,但称之为狗霸一点也不过分。

    别的狗挨了打都长记性,见到狗霸林来了,要么是有多远躲多远,要么是老老实实的伏在地上,干脆的表示臣服。

    只有血统纯正的乔治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存在。

    毕竟,哈士奇可是一种能在北美灰狼的群体中存活下来,甚至还能诞生出后代的神奇存在。(注一)。

    乔治是个狗来疯,每回见到林岳都特别亢奋,总是用一种哈士奇特有的神经病式的癫狂模式在他身边蹿来蹦去的摇尾乞欢。

    林岳很不喜欢神神叨叨的乔治,别看这厮外表很社会,张口老子,闭口草泥马,但本质上其实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宅男,要不然他第一世的时候看过的数量也不可能到万八千部那么夸张,这可是一天看一部都要坚持二十年不辍才有可能达成的不可思议的恐怖成就……

    可是对于乔治他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这几天天天揍,每天还揍不止一次,可这厮挨打的时候各种怂,怂到林岳都不好意思下狠手,打完了几乎立刻满血复活,跳脱依旧,深得“记吃不记打”这门神功的精髓,叫林岳也是无可奈何至极,总不能真的弄死它吧?

    “汪汪汪……”

    离老子远点,要不然还揍你!

    乔治果然离远了一点,大概十公分左右的样子,继续围着林岳蹦来蹦去,汪汪叫着老大佳佳一块玩。

    碰到这种没脸没皮的狗,林岳也无奈了,忽然灵机一动,左右看看,咬着后槽牙的叫道:“汪汪……汪汪……”

    乔治,跟老子过来,给你个好玩的东西!

    乔治一听说有好玩的东西,兴奋地像个狂躁症患者一样连蹿带跳,跟着林岳来到一处清净的角落。

    林岳确认了一遍周围没有什么碍眼的人或狗,抬起一只小爪子,爪尖忽然多出一颗闪烁着微弱光芒的细小光粒。

    这颗细小光粒仿佛拥有无穷的吸引力,乔治与佳佳同时被吸住了目光,目不转睛的盯着看。

    为了摆脱二哈的骚扰,林岳也是拼了,连用“点化神通”时的头痛都顾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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