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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秒,谢逢歌像是看穿他心思,一本正经道:“不能浪费。”

    “哦。”兰笙赞成地点点头,小口小口吃着蛋糕,有点好奇,就问谢逢歌:“不过谢逢歌,你为什么也喜欢吃草莓味小蛋糕?”

    眼前的少年人咬着勺子一脸认真,褪去长袖善舞假笑的自然而然的表情,这样不掺杂任何演技成分的,实实在在的兰笙的表情。

    不知怎么,谢逢歌只是看见一眼,就觉得心里一块地方蓦地软了,整块塌下去。

    这是兰笙,不是舞台上的兰笙。

    事实上,今天以前,谢逢歌对草莓味蛋糕无感。

    谈不上喜欢,也不讨厌,就那样像看待所有其他平平无奇的事物一样看待所有的草莓味蛋糕。

    上一秒,只能说多了份喜欢,因为是兰笙喜欢的“草莓味”,或许路过某家蛋糕店的时候,他会记得带上一份。

    但是这一秒,他看着少年人脸上纯粹而疑惑的表情,谢逢歌想尝尝草莓的味道。

    谢逢歌拿了新勺子,从兰笙前面那只蛋糕盒里挖了一勺。

    不腻,草莓汁液里淌着酸甜味,口齿生津,奶油雪白细腻,蛋糕胚也烤得松软香甜。

    兰笙看他吃得绅士文雅,还在愣愣等着他的回答。

    “因为我有一个很喜欢的人,他喜欢吃草莓味蛋糕。”

    谢逢歌看着兰笙的眼睛,墨色瞳孔里除了满得足以漫出来的温柔,别无其他。

    他声线沉缓动人,不像在回答一个普通的问题,分明像在说情话一样,搔得兰笙耳朵痒。

    一股难言的情绪在兰笙很久没有平复安静过的胸口来回激荡,他在演戏上的天分,同样适用于捕捉所有人眼里的情绪。

    他感受到谢逢歌眼里几乎要满溢出来的温柔,才发现这种感觉竟然这样久违。

    就像他第一次吃到草莓味蛋糕的心情一样久违。

    可是这么多年过去,再经典的款式也慢慢没有了当年的味道。

    制作工艺更加精细了,材料更加健康了,永远的草莓味,可还是渐渐渐渐地、当时的味道越来越淡。

    他要尝得非常仔细,才能捕捉到一丝漏过草莓味空气的温柔。

    但老黄的经验大概是永恒的,眼睛是这样一双会传递情绪的器官。

    兰笙在这样温柔的目光里,手脚发暖,睫毛根被这股暖气烘得有些沉,覆盖而下,在眼睑下垂落一片蝶翼摇晃的阴影。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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