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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狐妖的毛,是这个颜色吗?

    耀眼的金让她忆起远在万里之外的某个人。

    金疮药只是开始,此后的每一天,闻丹歌门前都会多出一样东西。

    同样的位置,藏在门槛下,保证除了她没人发觉。似乎是确认了她会把东西好好收走,连续几天的金疮药后,开始出现点心、羹汤等吃食。

    甚至某一天,她在门缝中发现了一朵花。

    冬日百花凋零,更何况是在环境恶劣的妖都。于是这一朵花尤其珍贵,在藏污纳垢的平盛坊里显得格格不入。

    这里唯一的颜色便是鲜血的红,除此之外别无其他。但是这朵红梅突兀地落在这里,一下点缀了整座平平无奇的小院。它静静插在门缝中,不像是谁无心遗落的,倒像是自己舍生取义,要散尽芬芳拯救这一处。

    它不忍心看到,还有一个地方不曾被春色垂照。

    闻丹歌拾起花枝,特意买了一个天青色的鹅颈瓷瓶养着。纵使她日日勤换水,红梅还是在第三天枯萎。

    她对着干秃秃的花枝出神良久,最后把它埋在月芽草底下。

    化作春泥更护花。

    她不是没有思考过送东西的人是谁、怀有什么目的。但那群小妖见了她就跑,她也再没有遇到过小狐妖,何况眼下有更紧迫的事。“胜迎会”在即,保鸿信终于松口,点了她和另一个叫金庚的护法,说要在他们俩人中间选一位代表鸿运帮参加。

    金庚是狻猊血脉,身高八尺,臂长八尺有余,十足的魁梧大汉。闻丹歌往他身边一站和少年人似的。因此众人都认为,保鸿信一定会选择金庚。

    事实上保鸿信也确有此意,但在闻丹歌“不经意”露出的实力面前,他又犹豫了。

    最致命的是,金庚的父亲是鸿运帮的老人,在平盛坊有一定的势力,如果这次由他参加“胜迎会”,无论结果如何,势必会为金家增势。而这一定不是保鸿信想看到的。

    闻丹歌必须展露出比金庚更强的实力和对保鸿信绝对的忠诚,才能得到这个名额。

    经过几天的试探,她终于找到了机会。

    ————

    妖都,霓裳坊。

    与平盛坊不同,霓裳坊乃妖都最繁华之地。所谓“笙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临风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

    闻丹歌当然不会主动出入声色之地,她是以随从身份跟着保鸿信来谈判的。

    说是随从,腰间明晃晃一柄黑刃却彰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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