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章    存书签 下一页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他好像越来越喜欢欺负自己了。

    最重要的是,自己还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如果是不喜欢的话,那很好说,问题就是,白诗晗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

    每次在林新宇欺负自己的时候,也不算是欺负,就是那种彼此相互打趣,她不仅不讨厌,还会对此感到好奇,为什么他就什么都不怕呢?

    其实她真没有想过以后两个人会发生点什么吧,只是觉得对方身上存在太多她用现有观念理解不了的谜团,不仅如此,最重要的还是因为林新宇所做事情不会让她讨厌。

    尽管总要她的吃的,但每次同样会给她买牛奶,还有很多自己以前没吃过的东西。

    起初小憨憨都有点不敢尝试,到后来慢慢熟悉,加上林新宇的各种变法子‎­诱​惑​‎,不得已放弃原有抵抗。

    直到尾随的某天。

    对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扭过头来,那种把她死死盯住的目光,白诗晗到以后都不能忘记。

    更别说后面对方所说的那句话:

    “我喜欢你,做我老婆好不好?”

    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白诗晗整个人愣住了,甚至可以说,是傻掉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一幕,林新宇居然会对她说出这样的一句话。

    在短暂的惊愕之后,小丫头很快反应过来。

    他肯定又想欺负自己,所以就有了最经典的那句话出现。

    “我,我没有吃的了,不要欺负我好不好……”

    然后就看到对方非常认真地盯着她看,接着继续说:“我说真的,做我女朋友。”

    她不想跟他说话了,怎么没吃的反而还要做他女朋友呢?

    此时的白诗晗又惊又喜,更多的还是对未知感到害怕,她不明白林新宇为什么突然就喜欢她了,虽然她也挺喜欢这个家伙的,不过她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所以最后就用认真写作业来回应对方。

    可是没想到,晚上放学回家,她明明在后面跟的好好的,结果对方突然杀了个回马枪,然后陪着她一起回家……

    从那以后,一起回家就成了他俩每天的日常。

    不仅如此,就连早上去学校,都能看到林新宇在楼下等她。

    如果换做别人,她可能还会有些讨厌,但等她的人是林新宇,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