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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只满是皱纹的手敲了敲我的车窗。

    郑祖业出现在车窗后面,他的两鬓斑白,完全看不出和我是同年。

    我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她:你是......郑祖业!

    望着曾经眉目清秀的男人,那个在阳光下脱下玩偶帽,傻乎乎地笑着说这个月攒钱给我买礼物的少年,如今已经疲倦苍老。

    他拿出一本日记本,颤巍巍地打开,问我:你的日记,你还记得吗

    我微微点头,这本日记是我曾经珍藏的,和他的点点滴滴。

    他的双手布满皱纹,像是长期浸泡冷水导致,自从郑家从鹿城消失,没人知道郑祖业去了哪里,听说他经常打工兼职,像是品尝了我曾经的苦。

    日记里是我和他的点点滴滴,我为他做的所有事,我离开的时候出租屋里的所有东西都没有带,这本日记本也被留在原地,没想到他竟然带在身上。

    郑祖业手指着一行字,我曾经写的,要为郑祖业做满一百件事,他就答应结婚!

    倒数第99件事,是我为他去汤晶晶家当保姆。

    我以为这件事结束,会迎来新生活,却是无止尽的折磨。

    我不愿意再回想以前那些悲伤,眼前的男人,我的的确确爱过一场。我戴上墨镜,摇上车窗,开车离开。

    后视镜里,郑祖业佝偻着身体,从怀里颤巍巍掏出一个东西,像是戒指。

    他原来也打算和我结婚了。

    可惜我已经,奔向更美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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