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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你听我说。

    从法律角度上讲,你当年的行为,确实构成了‘职务侵占罪’。但是,我国《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追诉时效的上限是十五年。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五年,早就已经过了法定的追诉期限。

    更何况,你当时就已经全额归还了所有款项,并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实际的经济损失,主观上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在当年被发现,也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大概率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妈,你不用怕。

    他们现在拿这个早已完全失效的‘罪名’来威胁你,向你索要四十万元的巨额财物,这个行为,反而已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家人的理解和支持,是我在这片黑暗的过往里,所能找到的,唯一的一束光。

    我终于明白。

    最彻底的救赎,从来不是想方设法地去遗忘过去。

    而是在你最不堪,最丑陋的伤口,被当众揭开的时候。

    你最爱的人,没有选择转身离去。

    而是选择,用尽全力,紧紧地,拥抱你。

    第六章:以身为饵,请君入瓮

    在念宁的建议下,我们决定,将计就计,主动出击。

    第二天上午,我深吸了一口气,主动给林强打去了电话。

    我按照念宁提前教我的话术,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充满恐惧和颤抖,甚至还刻意带上了一丝哭腔。

    林强……是我,姐……

    我……我怕了,我真的怕了……

    你们别再闹了,行不行我求求你们了,别再闹了,别毁了我现在的生活……

    钱的事……钱的事,咱们……咱们见个面,好好谈谈吧。

    电话那头的林强,沉默了足足有十几秒。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压抑不住的,充满得意的冷哼。

    他和王莉,果然上钩了。

    他们以为我被那个秘密拿捏住了,以为我彻底屈服了。

    他得意洋洋地,和我约定,下午两点,在市中心的一家茶馆见面,说要姐妹情深地,好好合计合计。

    挂了电话。

    我们立刻兵分两路,开始准备。

    念宁从她的一个专门做调查取证的律师朋友那里,借来了一个非常小巧的微型录音设备。

    那东西,就像一颗黑色的纽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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