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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前不想为家族联姻,我直接跑到千里之外的南城。

    在这里我遇到了周鹿,不,应该是周景烨。

    初见时,当时我被几个醉汉骚扰。

    在保镖要出手的时候,周景烨从天而降,拿着一块板砖打跑了那些醉汉。

    当然他也受了伤,他嘴角带着血迹,白皙的脸上带着乌青。

    在他那张貌美的脸上,我看到了满满的破碎感,直接戳中了我的审美点。

    而他出手相救也是见色起意罢了。

    后面他每天送早饭,在我生病的时候跑前跑后照顾我。

    为我手洗衣物,洗手作羹汤,这样有人夫感的年下弟弟谁能不爱。

    再加上他确实有资本,我们身体也是无比契合,不仅在床上,还有沙发、阳台,浴室…

    我自然不能免俗地沦陷,最后选择和他在一起。

    为了维护小男孩的自尊心,他说自己贫穷怕给不了我幸福的时候,我说没事我陪你吃苦。

    他穿着几百块一套的西服出门上班,我换了身高定出去办事。

    早上两人共同分一块面包,中午我就来了份澳龙帝王蟹,再配一瓶古越龙山,晚上再来份精致的私房菜。

    他在努力跑业务的时候,我在做spa,转头告诉他出去兼职了。

    他在酒桌上和人拼酒的时候,我摸着男模的胸肌,让他少喝点。

    我们恋爱纪念日时,他说加班谈业务,而我在酒吧里左拥右抱,全场消费许小姐买单;转头却告诉他,我努力打三份工养他。

    虽然外面遍地是蓝颜知己,但是他们都知道小男友是我的底线,没人敢闹到他眼前。

    好小子,没想到我装穷陪他谈恋爱,他也是。

    我花天酒地的时候,他也左拥右抱。

    更没想到,他竟然是我那没见过面的联姻对象,真是一段孽缘。

    现在又闹出个陈依依,周景烨倒是挺会玩,看天冷了,直接送我两顶绿帽子。

    仔细想想,周景烨身份也不是无迹可寻。

    记得刚在出租屋里睡在一起的时候,他对粗布床单过敏;第一次吃拼好饭,直接给他吃吐了;送他手工制品,眼神中藏不住的嫌弃;抽的卷烟也是国外进口的奢侈品。

    只是女人在爱中,总是会丢掉自己的智商,我也就一直没对他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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