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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是在那一天,杀了我。

    三年前的记忆,像一把生了锈的钝刀,在温晚的脑海里反复切割。

    那时的她,还叫温晚。

    温柔的温,安静的晚。

    人如其名。

    她是沈修文的妻子,一个沉浸在幸福泡沫里的全职太太。

    她的世界很小,小到只能装下一个沈修文。

    他的喜好,他的习惯,他的行程,她都记得比自己的生日还清楚。

    她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打理好家里的一切,为他隔绝所有世俗的烦扰。

    她以为,这就是爱情最美的样子,是她用全部的青春和温柔换来的岁月静好。

    结婚七周年纪念日那天,她从清晨就开始忙碌。

    她亲手烤了他最爱吃的黑森林蛋糕,炖了他喜欢的菌菇汤,还穿上了他送给她的第一条裙子。

    那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他说,她穿上就像他梦里的月光。

    她满心欢喜地在别墅里等他,从日上三竿,等到月上柳梢。

    桌上的饭菜热了一遍又一遍。

    他没有回来。

    电话也打不通。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时,温晚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她安慰自己,他或许是工作太忙,或许是想给她一个惊喜。

    她拿起手机,想看看朋友们发来的祝福,却点开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彩信。

    照片里,光线昏暗的酒店房间,沈修文赤裸着上身,睡得正熟。

    而一只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亲昵地搭在他的胸口,无名指上那枚硕大的钻戒,刺痛了温晚的眼。

    是安琪。

    她公司的副总,她曾经当成妹妹一样照顾的女人。

    照片下面还有一行字。

    姐姐,修文哥今晚在我这里,他说,他累了。

    温晚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冲出家门的,又是怎么根据照片里的窗外景色,找到那家位于城郊山顶的度假酒店。

    她一脚踹开虚掩的房门。

    房间里,衣衫散落一地,空气中弥漫着令她作呕的气味。

    沈修文和安琪正相拥在床上。

    看到她,沈修文的眼中没有丝毫愧疚,只有被打扰的不耐和冰冷。

    你来干什么

    安琪则像一只得胜的孔雀,裹着被子,依偎在沈修文怀里,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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