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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的心中,洛秋余和下水沟里的蛆虫无异。

    发完这条微博,他想,洛秋余那样清冷又高傲的人肯定无法接受她被比喻成蛆虫吧。

    毕竟那时自己嘴贱说她像只小考拉,都被罚写了一千字的检讨书。

    博文发出去的五分钟,没有消息。

    博文发出去的一个小时,还是没有消息。

    直到半夜,忽然弹出一条私信,发来一条殡仪馆的图片。

    殡仪馆火葬场的屏幕上,赫然写着:逝者洛秋余,年龄二十八岁。

    他愕然一怔,有种直觉,对面的人就是洛秋余。

    傅斯年回了消息——

    “洛秋余,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

    “我不会被你这种花样骗到了,就算你死了,我都不会原谅你。”

    发完后,他就直接关闭了手机。

    傅斯年不知道,那天是洛秋余的头七。

    那天夜里,他和沈姣姣红酒交杯,像是报复似的要了沈姣姣一次又一次。

    ……

    第二天,沈姣姣脸色红润,缠着傅斯年去墓地。

    “斯年,我们结婚这件事还没去告知我的生母,无论如何我都应该带你去她坟前拜会一下。”

    傅斯年无法推脱,只能去了。

    可刚到墓地,却经过一块刻着洛秋余名字的墓碑。

    他脑子好似缺氧,再定睛一看,只见黑白画面定格着的正是洛秋余的遗照!

    他这才意识到。

    洛秋余是真的死了。

    “秋余,快醒醒!”

    蝉鸣阵阵,我的身子猛烈地被人摇晃着。

    我忍住太阳穴的刺痛,猛然睁开眼,却死死地凝着熟悉的大学宿舍。

    还有趴在床头叫我起床的阿梨。

    我猛然一怔。

    怎么回事?我不是死了吗?

    这是人生走马灯吗?

    阿梨一头雾水地盯着我,催促道:“秋余,你是魔怔了吗?你今天不是约了傅斯年吃生日饭吗?现在都已经晚上十点了。”

    我一愣,看向闹钟上的时间赫然是——

    2014年5月19日。

    这才确信不是人生走马灯,而是我重生了。

    回到了傅斯年二十岁生日这天。

    这时我还没确诊骨癌,这几年是我人生当中最幸福的时光。

    在阿梨的催促下,我起床换了衣服紧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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