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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存夜从口袋里拿出耳机,线是白色的,塞在她两耳,然后低头在播放器里找歌。

    红灯消失,人行道的绿灯亮起,人群往前,甘却重新圈住他左手手腕,跟着他往前走。

    这时音乐声在她耳朵里响起,充斥她的整个世界。

    “…□□□□…”

    “……”

    “…th□□…”

    行人步伐匆忙,这座城繁华忙碌。

    他们走在人群中,一高一矮,粉色羽绒,黑色夹克,白色耳机。

    甘却近乎小跑地跟着他,一开心就露出牙齿上的小红肉。

    “张张,歌里面一直在重复的那句‘’是什么意思呀?”

    “救我出去。”

    “噢!所以你是在告诉我,你刚刚救了我吗?”

    “闭嘴。”

    “刚刚我明明没在吵了,是你先开始说英语的。”

    “我不是在跟你说。”

    “我怎么知道嘛!”

    “因为你蠢。”

    ☆、

    谁会偷心术,谁飞蛾扑火。

    如果有人笨拙触碰,我就慢慢退缩,退到角落时伸手把她拉入怀里。

    我一闭上眼,就会变成一个混蛋,专门偷走别人的天真。

    给你梦幻,给你伤痛,给你无光的夜,给你一喝就醉的酒。

    破灭了别疼,疼了也别哭,哭了也不要来找我。

    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会死在哪里,会消失在哪一天。

    人若能自封心识,大约也能自甘堕落。

    城不夜,路不明,孤独看不透。

    也许你遇到了一个坏男孩。

    &>

    站在旅馆下等她的时候,张存夜从口袋里找出另外一幅黑色耳机塞上。

    他发现自己在这座城市买了最多次的东西,就是耳机。上面出现一丁点脏东西他都难以忍受,更别说让别人用过的再度触碰到自己的皮肤。

    生理上的轻微洁癖尚有解决的办法,心理上的重度洁癖永远无解。

    从前有人形容过他这个毛病,像冬天的北极光,不了解的人只看见它的美丽与不可思议,了解的人却知道那必须用漂浮、毁灭甚至消逝来换取。

    喜欢极光的人,多吗?

    永远不会少。

    &>

    甘却的确没什么行李,只有几套衣服和日常小用品。她本来就是孤零零一个人从福利院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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