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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很好,再坚持半年,一定会看到结果的,更何况,我们沟通也很顺畅......

    半年还顺畅

    简欢心底冷笑。

    难道她要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丈夫,跟别的女人苟合半年吗

    简欢失去耐心,叫来佣人,命令道:送沈小姐出去。

    不!

    沈翘抱紧怀里的史书,坚定道:我要等傅教授过来,亲自辞退我,我才会离开。

    简欢刚想按铃,让安保进来驱赶,余光却忽然看见女人手上死死捏着的盲文史书。

    异常眼熟。

    就连封面上褐色的血迹,都一模一样......

    那瞬间,她心底咯噔一下,下意识询问:这书,你从哪来的

    沈翘回答:傅教授送我的。

    简欢眼眶瞬间酸疼。

    她垂眸压下眼中的雾气,尽力镇定地问:他......送你的

    是啊。

    沈翘皱眉,不明所以。

    轰地一声——

    简欢心底像是有一块最重要的地方,突然坍塌。

    傅从玺被绑架的那两周,绑匪用尽手段施暴。

    甚至用最腥臭腐败的脏水灌进傅从玺的眼睛里,让他屈辱地在电梯里嘶吼。

    导致被解救后,傅从玺有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失明状态。

    那会儿,他异常沉默,目光浑浊而空洞,像一座被抽离灵魂的佛龛,死气沉沉。

    简欢为了让傅从玺能跟外界沟通,主动学习盲文,又一点一点教会傅从玺。

    即便他毫无反应。

    为了让他感兴趣,简欢特意将各种史料论文,手动刻在盲书上,整整耗费了一个月时间。

    盲笔上的针,无数次戳破她的指尖,血痕触目惊心。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

    傅从玺终于有所触动。

    他曾经是最年轻的国家史学新秀奖获得者,对历史堪称疯狂,在失明期间,几乎每天都会抚摸那本盲书。

    简欢一度以为,那本盲书,是他们的定情信物。

    因为傅从玺每次抚摸的时候,神情都相当温柔沉静。

    然而——

    此时此刻,她死死地盯着沈翘手上的那本盲书。

    盯到眼眶刺痛酸胀,都没眨眼。

    原来,她视若珍宝的定情信物。

    在傅从玺眼里,不过是用来讨好一夜情对象的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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