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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办妥了。

    我打算离开广东,晚上加个班,在办公室填写调任申请书。

    陈致远推开门进来后,扑通一声无力地跪在地上,垂着头。

    「佩伶,是哥错了……是我害了爸妈,是我……是我一错再错……」

    我坐在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认错人了。」

    他抬眸,哽咽着:「我认出你了,我知道你是佩伶……你爱吃红豆,你耳后有一颗小痣,你用右手写字的时候,习惯歪着头,你小时候写错一个字会急得哭出来……哥记得……哥都记得……」

    我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记得又如何?」

    我的声音冰冷:「记得就能抵消你亲手把我扔到巷子口,任我高烧奄奄一息的事吗?」

    他浑身发抖。

    我俯下身,慢慢地,一字一顿地看着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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