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章    存书签 下一页
    把妈妈亲手做的早餐送进嘴里的时候,我没忍住,眼眶又红了。

    我一边大口大口地吃,一边连连夸赞:“嗯嗯嗯,好吃!妈妈做的最好吃了!”

    回家的感觉真好。

    被这样平平淡淡地爱着的感觉,真好。

    在陆迟徵家的时候,虽然我什么都不用做,一食一行都有佣人照顾。

    但陆迟徵能陪我吃饭的时间,屈指可数。

    有时候,我会幻想,像普通夫妻一样。

    在某个周末的早晨起床,为心爱的人做一顿热腾腾的早餐。

    然后在满是晨曦的窗边,一边吃饭,一边分享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多温馨啊。

    可他总是没时间。

    我一共就给他做了两次早餐。

    第一次,是我们刚热恋的时候。

    那天早上,他匆匆忙忙地洗漱完就要出门。

    临走前,他看了一眼餐桌,说这是下人做的事情,不需要我去做。

    他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我僵硬在脸上的表情。

    第二次,是四个月前。

    那是我发觉他开始产生变化的时候。

    我起了个大早,精心准备了他爱吃的。

    可他呢?

    他根本没吃。

    随手将自己的外套一披,接了个电话就往宋轻漫家赶去了。

    那一次,他连一句话都没留下。

    只留下我,还有被泪水浸湿的枕巾。

    好在,我并没有在他身上浪费太多时间。

    中的三年,在现实生活中,也仅仅只有九个小时而已。

    我举起手中的餐叉。

    看着金属表面反光映出的,我自己的脸。

    九个小时,三年。

    敏感的人,总是能感觉到双倍的爱和痛苦。

    那么,我想用双倍的时间,十八个小时,来忘记这四年的爱和痛苦。

    第一个小时,我用来寻找他的痕迹。

    我身处的城市叫榕城,总是四季如春。

    这天却鲜少地下起了雨。

    我举着伞,走进了常去的那家书店。

    陆迟徵所在的世界,其实是一本非常狗血古早的。

    只不过是我一周前,因为毕业论文的事情压力很大,随便翻了翻榜单,点进去了当时排名第一的。

    还记得,最初看这本的时候,我很讨厌陆迟徵,时常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