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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张椅子。它靠近窗户,有一条细长的光会在早上九点照在你桌面上,让你看起来像一幅未完成的素描,淡淡的、温柔的、让人不敢涂抹太多颜se。

    有天午休,我提早进教室,顺手拿起了你留在桌上的笔。

    是一支银黑se的自动笔,笔身上有浅浅的刮痕。握笔处还残留着些微热度,好像你刚写完什麽就离开。我的指尖碰到那gu余温时,心跳得有些快。

    那天我写下了一句话:

    喜欢一个人,可以只因为他静静地坐在光里。

    这句话我没有写在日记里,而是存在备忘录的最上方。像是某种不敢说出口的宣言,只能偷偷在心里复诵几遍,就已经觉得奢侈。

    有一回,国文课下课前,老师点了一位三班的同学帮忙搬书。你站起来,走到讲台,顺手拿起厚厚一叠资料。

    老师喊了一声:林沐晴,帮他一起搬过去。

    我愣住了几秒,心跳像是瞬间被拉高到耳後。你转头看向我,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

    我低着头走过去,接过书,两个人一前一後往办公室走。

    整段路上你都没开口,我也不敢多看你一眼,只是默默地想着:现在,我和他一起走着,哪怕只是五分钟,也好。

    到达办公室後,你礼貌地道了谢,我回了一声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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