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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点面子一类。

    眼镜人也会偶尔带不同的人过来,笑容殷切的推销。

    后来终于有人在这里住下。

    它去嗅了嗅未来的室友,想要记住这人的气味,可新室友却在意识到它的存在之后崩溃大哭,逃了出去。

    奇怪,如果不愿意和它住在一起,为什么要搬过来呢?

    它当然理解不了,一个人用毕生积蓄买了房子之后,发现是被中介坑了,买到的不仅是凶宅,还是被怪物盘踞的凶宅会有多崩溃。

    它当然也不知道,崩溃的房主偷偷上网求助,却只引来看热闹不怕事大的好事者:拜托,知道a区多少人这辈子都没见过怪物吗,你开个账号直播就能发大财,这福气你不要就给我!

    房主:好啊!那你带走!

    误打误撞之下,房主真的找别人“领养”了怪物。

    但第二任主人显然也觉着自己被坑了。

    他只是一时在网上口嗨,哪想到家中真的住进了一位新朋友。他火速搬走,并学着上一任的方式,试图将烫手山芋丢出去。

    犬怪活成了一个都市传说,有时候会在离开之前将前任主人吃掉,有时候不会。至于这些短暂的室友摸清的所谓规律,根本不存在,全看它心情而已。

    它喜欢人类,这种生物作为食物很好,作为室友很好,作为枕头很好,作为垫子很好,作为抱枕很好。

    它喜欢人类,但人类却不怎么喜欢它,哪怕它会收敛食欲,大部分人还是会颤抖着哭喊着逃走。如果其他的角色他们都不愿意承担,那就只能做食物了。

    林荫是第一个接纳它的人。

    这个女人有些迟钝,或者说自欺欺人,很久都没意识到它的存在,后来知道了,没尖叫着逃走,还试图给它零食吃。

    倒是很多人都尝试过喂它,林荫提供的零食也不是质量最好的,但这不重要,她愿意继续住在一起,并且和它说话。

    她甚至还愿意摸摸它的头,和它睡在一起,规划未来的生活,愿意给它买衣服和给它洗澡……嗯,后两项其实没有必要。

    它舔着林荫的脸颊,尾巴尖又摇晃起来。

    想让她开心。

    林荫的忧虑是在那个男人来过之后加重的,不知道将他吃了林荫会不会舒服一些。

    不过好像那个人又是林荫口中的好人。

    好难办,它有些烦躁的甩着尾巴尖,用林荫的手腕磨牙。

    第二天一早,林荫起床的时候,犬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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