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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餐馆,并约好明天再来。

    在门外张望的行人见他们心满意足地从餐馆走出,按耐不住心里的好奇也纷纷走了进去,很快餐厅里坐满了人。

    林昭几个人忙活地热火朝天,翻桌的速度很快,但架不住顾客不断涌进,林昭炒菜的手累的哆哆嗦嗦,林正安整整六只手都忙不过来,沈哲感觉自己的异能都要被耗光了。

    终于,在下午两点前,卖掉了最后一只兔子。

    没有吃到的客人只好唉声叹气地离开了。

    餐厅里一片狼藉,林正安坐在收银台双目无神地看着,根本不想收拾,沈哲看着水池里堆满的盘子,一个头两个大。

    只有林昭把准备给祭的菜炒了出来,神采奕奕地回头问道:“我去看望一下大金主,你去不去?”这个财迷真是赚钱就不觉得累,还同情心泛滥,不在店里干活,也不去休息,巴巴地拿着饭菜去看那家伙干什么?沈哲朝着水池努努嘴:“还有活儿呢。

    ”“行,那我先走了,干不完,晚上等我回来干。

    ”说完,她拿着饭盒头也不回地出门了。

    不是?他的意思是还有活儿,让她留下来别去了,不是让她自己去啊,喂!林昭拿着饭盒,根据祭给的地址,一路打听终于走到了他家。

    那是一栋三层楼的房子,常年的风吹日晒导致墙皮变色脱落,看起来与周边的房子并无差别。

    很难想象,这么一个西装革履、干净考究的大老板会住在如此平常的房子里。

    门没有锁,林昭敲了几下没人回应,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内的装潢与屋外简直天壤之别。

    地上全都铺着厚厚的地毯,各色的爬藤玫瑰将墙面覆盖,纠缠的枝叶编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网,水晶吊灯折射的光芒在网中不停游走。

    客厅里深绿色的丝绒沙发上,摆着几个金丝绣的靠垫,他们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蓬松,仿佛有人刚刚抚开他们的褶皱。

    落地窗前的黑色钢琴静静伫立,琴盖半开。

    钢琴的漆面光可鉴人,连琴键的缝隙中都洁净地不留指纹。

    空气中浮动着淡淡的甜香,像是玫瑰与陈旧檀木的混合。

    祭从站在楼梯上朝她招手,声音嘶哑颤抖:“上来吧。

    ”林昭跟着他走进了二楼的书房,不比一楼的一尘不染,书房里一片狼藉,乱七八糟的的东西扔了一地,简直无从下脚。

    祭却毫不在意地从上面踩过,将桌子上的一个小纸条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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