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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详细记录物品特征、封存状态。但这份记录上,只有宫正司一名小太监的签名,且对【玉如意】的描述含糊不清,甚至没有注明封存方式。

    这不合规矩!

    我立刻抓住这一点,以司正司掌事的名义,正式向宫正司提交文书,要求对证物移交程序进行重新核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质询。我知道这会触怒王瑾,甚至可能引来上层更大的压力——毕竟,凤昭仪的影子在这件事背后若隐若现。果然,没过多久,掌印太监王瑾的上司,内务府总管刘成,亲自派人传话,语气严厉,暗示我不要小题大做,尽快认罪了事。

    与此同时,司正司内部也暗流涌动。副使李茂阳奉阴违,表面上对我恭敬,暗地里却处处设限,拖延我调阅卷宗的速度,甚至散布流言,说我负隅顽抗,企图销毁证据。

    压力如同无形的墙壁,从四面八方挤压而来。但我不能退缩。

    我利用自己对司正司档案库的熟悉,避开李茂的眼线,继续深入查找。我需要找到苏婉宁与凤昭仪宫中人接触的证据。这很难,因为直接的记录几乎不可能存在。但我没有放弃,开始翻查那些看似不相关的日常记录——宫女的采买单、内侍的轮值表、各宫苑之间的物品赏赐记录……

    终于,在一份半年前的宫女处罚记录中,我发现了一个异常之处。一名负责采买胭脂水粉的小宫女,因为账目不清被罚,记录中提到她曾为凤昭仪宫中的掌事宫女代买过一批惜芳斋的【醉海棠】胭脂。而处罚记录的附件里,有一张模糊的采买凭证副本,上面的日期,恰好与苏婉宁开始使用【醉海棠】的时间大致吻合。

    这只是间接证据,还不足以证明什么。但我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一个重要的线索。我继续深挖这份处罚记录,利用一条极其冷门的宫规——关于宫女代采非份例物品需有保人画押的规定,发现那名小宫女的保人签名,竟然与苏婉宁的笔迹有七八分相似!

    虽然签名用的是化名,但那独特的顿笔和收尾,与我记忆中苏婉宁偶尔替我抄录文件时的笔迹,几乎如出一辙。

    一个大胆的猜测在我心中形成:苏婉宁与凤昭仪宫中的人,或许早就有了联系,而那批【醉海棠】胭脂,可能就是最初的信物或报酬

    这个发现让我感到一阵寒意。如果真是这样,那苏婉宁的背叛,就不仅仅是被胁迫那么简单了。

    我将这份记录副本悄悄藏好。现在,我需要一个机会,一个能和苏婉宁单独对质的机会。我必须撬开她的嘴,弄清楚【胭脂指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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