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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小的时候,学人家养金丝雀。

    那会儿子刚毕业。

    那个男大那叫一个水灵,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剑眉星目的,害羞的时候全身都是粉红粉红的。

    尤其戴上黑色眼罩之后,啧啧啧,不得了。

    可惜那时候太小了,包,养人嘛又胆子小。

    为了以后不身败名裂,我每次都叫他戴上眼罩之后,才去见他。

    他也很听话,可能是因为我给得多。

    后来不行了,后来我家破产了。

    为了赚点营养费,我得去给人家当金丝雀了。

    可是,为什么这位金主大人,大眼睛高鼻梁白皮肤,剑眉星目的……跟我以前包养的男大长得那么像啊

    哦,是同一个人啊,那没事了。

    1

    再次来到这家酒店这个房间,是以金丝雀的身份。

    我熟门熟路,毕竟这个酒店的前主人,是我。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这酒店的新主人连装潢都不舍得换一下,果真是经济环境不好了。

    您好我礼貌敲门,等待传唤。

    进来!

    一声低沉的吩咐后,我理了理裙子,将右侧头发别到耳后,露出好看的脖颈线条,推门进了去。

    这个新主人的品味跟我以前不太一样,我以前喜欢昏暗的灯光。

    而这位,像是恨不得拿个探照灯过来放着。

    屋子里明亮干净,一点都不像是……不正当关系的房间。

    我轻轻关上门,转身,双手交叠放在身前,等待吩咐。

    虽然是第一次约,但他提前告诉过我他的喜好:不喜欢话多的,喜欢听话好摆弄的。

    季思思

    富有磁性的声音,带着疑惑地喊了一声我的名字。

    我赶紧抬头:是的,在。

    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忽然恍惚了,跟三年前一模一样的剧情。

    只不过当时是我坐在沙发上,他站在门口。

    当时我也那样喊他的名字:孟栩

    唯一不同的是,那时的孟栩,被我要求戴了眼罩,屋子里没开灯。

    所以,他应该……认不出我。

    我心里也蛮庆幸,破产前挑金丝雀,破产后挑金主,竟然能挑到同一个人。

    在他的吩咐中,我一边朝他走过去,一边心里为自己的专一鼓了鼓掌。

    2

    他真的没认出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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