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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血,南姻嘴唇发白。

    只是,瞧着霍鄞州的那一双眼睛,却是发亮:

    “大周明王霍鄞州,出生之初,遭逢战乱,皇帝为保命,抛下你诱敌。三年后寻你归,又为太子,将你抛弃在战场。你命大,太后寻你入宫,母不喜,父不爱,是太后为了让你做依靠,抚养了你。你八岁时,太后给你改了年纪,以嬴洲之名,入军营搏杀,十二年时间,以军功升任大周镇国大将军,权势地位,应有尽有,入京述职,被人知晓。皇帝忌惮,留你在京,赐名鄞州,你封地地名。”

    皇子名字,就是皇帝的期盼,皇帝不想要他做大。

    南姻说着原主的记忆,最后粲然一笑:

    “你这辈子真的很可悲,父不慈,母不爱,太后对你也没有完全的真心。唯一一个有的,被你亲手扼杀,死在出狱之前。你身边都是骗你的,你命里该着的。”

    霍鄞州俯身,捏住南姻的下颌,声音幽幽:“南姻,你真的病得不轻。”

    “稍后,本王会让人将你送往医门,让南妃,好好的为止治一治你的疯病。”

    疯病。

    南姻的眸子一暗。

    给一个人正常人贴上疯病的印记,是致命的,因为没办法证明到底疯没疯,好没好,全赖南晴玥说了算!

    她垂下眼,豁出去的嗤笑:“南晴玥喝下这个血也没用,最先发烧的是她,第二个应该是南钦慕,第三个……长公主,你应该会是第四个。”

    “我等你发现你心肝宝贝的药没用,等你发现她弄虚作假自欺欺人,然后跪着来求我。”

    “记着,拿着你我的和离书来,再让南钦慕那边,跪送断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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