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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志军做好准备,佯装成外卖员在门口叫开门,我家不可能有钱点外卖,萌萌是乖孩子,也深知这一点,便躲在房里并不答复。

    他见家里毫无反应,于是放心开锁潜入。

    偷走了家里为数不多值钱的东西,其中便包含了这个镯子。

    萌萌发现王志军后,用小小的身子抱着王志军的大腿,哭喊着求叔叔还回自己的镯子。

    王志军本就在我家收获不多,怎会愿意放弃这唯一一个值钱玩意。

    又怕她尖叫之下惊动左邻右舍,便死死捂住萌萌的嘴,没成想,竟直接将她捂死。

    回到家后,我始终没找到萌萌。

    什么东西丢了都好,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我的萌萌。

    我无法接受女儿不见了,更坏的情况,我想都不敢想。

    多日不眠不休,我每天拼了命地调查这件事。

    我发现,楼道的监控早已被王志军弄坏。

    所以我只能从小区的出入监控里,从一整段时间的上百上千人中,找到了这个我怀疑的他。

    可我没有证据。

    王志军是个偷窃经验丰富的小偷,他的反侦察能力很强,除了女儿不见了,值钱的物件不见了,我无法在家里找到更多的证据。

    我去警局报案,没有尸体,没有血液,什么都没有。

    我只能以盗窃罪对王志军进行控告。

    但我所能提供的所有证据,只是丢了一个金镯子,以及两百块现金。

    警官耐心地询问我:

    金镯子多少克价值多少

    我不知该如何扯谎,我知道赃物价值金额越高,警方会越重视。却又知道赃物一旦找到,定会被警方重新鉴定价值,于是我选择如实告诉警方,那只是个镀金的镯子。

    我就是一个这么可笑的人。

    现实仿佛从不愿意放过我,它从我出生开始,就在疯狂地取笑我。

    经过评判,我所丢的东西价值不到一千,并不足以使王志军获刑。

    更可笑的是,王志军竟将偷盗走的两百元现金全都还了回来,只除了那只不值钱的金镯子。

    警方认为他有积极悔罪表现,且盗窃金额过小,仅被关在看守所两个月便被放了出来。

    我气得眼睛都红了。

    可我却不能奈他何。

    因为我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我的女儿被他带走了。

    我也苦苦央求上天,希望我的女儿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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