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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头疼得厉害!”

    林凌客躺在破旧的出租屋里,捂着脑袋,缓缓睁开眼睛。

    看清周围环境后,他顿时呆住了。

    此刻,他身处一间凌乱不堪的出租屋,墙上贴着的海报是上世纪风靡港澳台的当红女星。

    “这是哪里?为什么会在这里?”

    林凌客记是疑惑。

    他清楚地记得,之前还在上司的车上,准备参加2023年的商品展览会。

    然而途中突遇暴雨,车辆失控坠落高架桥。

    随后,便来到了这里。

    还没来得及细想,脑海中突然涌入大量记忆。

    几分钟后,林凌客震惊地瞪大双眼,“我……我竟然穿越了!”

    根据接收到的记忆,他意识到自已重生在港岛,附身在一个通名通姓的年轻人身上。

    这个身L的原主人是一名警察卧底,潜伏洪兴两年,成为B哥手下的一员小喽啰。

    明白这一切后,林凌客内心激动不已。

    既然老天给了他重生的机会,那他定要把握住,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闯出一番事业。

    正思索着未来计划时,门外传来钥匙开门声。

    林凌客迅速起身,穿着短裤走到客厅。

    只见一名染着黄发、身穿T恤牛仔裤的年轻人拎着食物袋进来。

    见到林凌客,那人笑嘻嘻地说:“强哥,你醒啦!我刚买完午饭回来,咱们一起吃吧。”

    林凌客认出对方是飞仔,通为B哥的小弟,两人关系密切,于是决定合租。

    林凌客微微颔首,问道:“你买什么回来了?”

    飞仔咧嘴笑道:“当然是你最喜欢的叉烧饭啦!快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随即,飞仔走到客厅茶几旁,放好两个凳子,将买来的饭菜摆上茶几,有两份叉烧饭和两罐啤酒,这便是他们的午餐。

    身为底层混混的他们没什么钱,吃的东西远不及那些大佬们的丰富。

    即使手头宽松时,也会拿去花天酒地。

    林凌客也感到肚子饿了,便坐到茶几边,打开自已的盒饭,拿起筷子开始用餐。

    刚吃了几口,就觉得味道挺好。

    这时,飞仔开了两罐啤酒,递给林凌客一瓶,说:“强哥,别只顾吃饭,咱们一起喝一杯。”

    林凌客接过啤酒,与飞仔碰了一下,仰头喝了起来。

    冰镇啤酒入喉非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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