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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吃个饭。

    宋三郎无可无不可,不过郭大有是做布匹的商人,想到秀娘姐弟开的铺子亦是做布匹买卖,认识一下也无妨。

    于同光虽科举无望,却并非甘于平庸度日之人,既然科举这条路走不通,他也想另谋出路,方才听郭大有介绍他是做绸缎铺子的,文远兄虽未提及身份,可观其举止谈吐以及其子异于常人的表现,绝非小门小户出身,认识此二人对自己绝无坏处。

    而郭大有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在外人眼里他算是有些小钱,不过与那些大商贾相比却是差得太远。

    郭大有并不认为自己就比别人差多少,差得是他没背景,小富靠个人,大富背后得有人。

    之前他亦不是没有与有背景之人接触过,只不过对方胃口太大,他不想成为人家手里的傀儡。

    上次在樊记食铺偶遇宋三郎,他就看出眼前之是有官职在身的,这做官之人无论气度还是行为举止,尤其是目光与普通百姓是有着区别的,在生意场摸爬滚打多年,他自问是有几分眼光的在身上的。

    这会儿队伍也排得差不多,郭大有抢着付钱,宋三郎没有争,若是他争了,便会叫于同光难堪,没几个钱,索性都叫郭大有请了。

    于同光不由感激地望了宋三郎一眼,实际上对宋三郎来讲,并非他有多为于同光着想,单纯只是他的行事风格而已,到了曾经他那样位置的人,实际上大多数时间内心都很淡漠。

    郭大有会做人,让店家包了三小包小肉粒,让孩子们直接拿竹签扎着吃,又让店家将一整个条肉切片拌好,带去酒楼几个大人尝尝,别看是街边小吃,自有一番不同于大酒楼的独特风味。

    炙猪肉咬在嘴里酥脆爆汁,越嚼越香,尤其五花肉还特意带了猪皮,猪皮炙烤以后的味道属实一绝,宋景辰吃着好吃,拿竹签子扎了一块,递给宋三郎,“爹,你快尝尝,炙猪肉可太好吃啦。”

    宋三郎笑着从小孩手里接过来。

    郭午见宋景辰给他爹吃,也有样学样扎了一块给郭大有,儿子难得如此孝顺,郭大有乐得嘴巴咧到耳朵后面去,越发觉得给儿子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朋友对孩子当真影响很大。

    于兴业在家里几乎很少有机会能吃上肉,尤其还是这么好吃的炙猪肉,小孩幸福得连自己都快忘记是谁了,更不要说想起他爹,看到宋景辰和郭午都知道给爹尝尝,也忙紧得有样学样。

    宋三郎叮嘱三个孩子不准边走路边吃肉,以免自己摔倒或是被其他人碰到,牙签扎到喉咙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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