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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祸国殃民的脸之外,一无是处的,纨绔子弟。

    可相处久了,我却发现,这个男人好像,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讨厌。

    他虽然生活技能为零,但心地却不坏。甚至,还有点单纯得可爱。

    他会因为我不小心打碎了他一个嗯,看起来就很贵的古董花瓶,而手足无措,结结巴巴地安慰我:没没关系碎碎碎平安

    他会因为土豆半夜肠胃炎,上吐下泻,而比我还着急,笨手笨脚地,帮我一起,给土豆擦身子,喂药,量体温,折腾到天亮。

    他甚至还在我因为工作不顺心,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偷抹眼泪的时候,默默地,在门外塞进来一杯他自己用微波炉热的,烫得能把舌头都燎掉的,牛奶。虽然,那牛奶里,还漂着几块没化开的,奶皮。

    这些看似笨拙,却又充满了真诚的举动,像一滴滴温水,慢慢地,渗透进我那颗早已被现实磨砺得坚硬如铁的心,让它也开始变得,有些柔软起来。

    我开始不再那么排斥他的蹭饭行为。甚至,还会主动地,多做一份他的饭菜。看着他像只饿了三天三夜的流浪猫一样,风卷残云地将我做的那些嗯,味道只能算勉强能入口的家常菜,吃得一干二净,我心里,竟然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满足感。

    我开始习惯了每天早上,被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惊艳醒。也习惯了每天晚上,听着他那嗯,有些不着调的,梦话,入睡。

    我甚至开始有点享受,这种被人依赖,被人需要的,感觉。

    虽然,这种依赖,有时候会让我觉得,自己不像是他的房客,倒像是他的饲养员。

    专门负责投喂一只嗯,长得过分好看,却又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形巨型犬。

    (三)

    他那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

    说实话,像陆景行呸,是沈慕屿这种,颜值逆天,身材堪比男模,声音苏到怀孕的极品男人,如果不是因为他那生活九级伤残的属性,实在是太拉垮,我乔乐,说不定早就把持不住,对他下手了。

    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更何况,这个狗男人,还他妈的,特别会无意识地,撩人。

    比如,他会在我因为够不到橱柜顶上的东西而抓狂时,突然从我身后出现,伸出他那双修长有力的手臂,轻而易举地,帮我把东西拿下来。那温热的呼吸,喷在我的耳廓上,激起一阵阵战栗的电流,让我脸红心跳,差点当场表演一个原地爆炸。

    比如,他会在我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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