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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舍般的诱哄,就当我求你。只要你签了,我们…我们以后好好过。孩子…还会再有的。

    还会再有

    心口那块被剜掉的地方,又开始汩汩地冒血。三天前从身体里流失的,不止是那个小小的生命,还有我对眼前这个男人最后的一点痴心妄想。

    我看着他那张依旧英俊逼人的脸。

    这张脸,我爱了整整七年。

    从二十岁大学初遇,到二十三岁如愿嫁给他,再到如今二十七岁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刚刚失去孩子,即将失去一只眼睛。

    七年。

    我把他当成了我的光,我的命。

    我陪他熬过创业初期的艰难,住过漏雨的地下室,吃过一个月的泡面。他胃病犯了,我整夜整夜守着,给他揉着胃,熬小米粥。他母亲病重,是我衣不解带地在医院伺候,端屎端尿,直到老人安详离世。

    苏清窈是他的白月光,是他大学时代求而不得的朱砂痣。我知道。

    她漂亮,耀眼,家世好,像只骄傲的白天鹅。而我,林晚,只是他母亲老家邻居的女儿,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苏清窈毕业后就去了国外追求艺术梦想。沈聿白消沉了很久,是我一直陪着他。

    后来,他接受了现实,接受了我。

    我以为,石头也能捂热。

    结婚那天,他给我戴上戒指,眼神很认真:晚晚,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我相信了。

    这三年,我努力扮演好沈太太的角色。操持家务,孝顺他偶尔来小住的父亲,打理他越来越大的公司琐事。我把他当成我的天。

    可他心里的那扇门,从来没对我真正打开过。

    苏清窈就像一道无形的墙,始终横亘在我们中间。

    直到三个月前,苏清窈回来了。

    带着一身的光环,和…失明的眼睛。

    沈聿白的世界,瞬间崩塌重组。他的重心,毫无悬念地偏向了那个陷入黑暗的、需要他拯救的公主。

    我这个所谓的妻子,成了一个碍眼的存在,一个随时可以牺牲的物件。

    沈聿白,我声音哑得厉害,每一个字都像砂纸磨着喉咙,你看着我。

    他有些不耐,但还是对上了我的视线。

    这三年,我在你心里,到底算什么

    他眼神闪烁了一下,避开了我的直视,语气生硬:现在说这些干什么先把字签了。清窈那边手术室都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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