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章    存书签 下一页
    我垂头丧气地在大街上晃悠,真是越想越窝火。

    在那小贱人面前我真是颜面尽失,不仅干她的时候笨手笨脚,又那么快缴了械,而且把我所有的身家都搭进去了,我居然浑然不知,最可耻的是,我还一想起她来就紧张。

    我那手机是我舅舅给我的,我刚用了两个月,摩托罗拉的v998,这可是当年公认的最潮的手机之一,我本来还想来成都之后好好臭显摆一把的,没想到到这儿第一天就被偷了。

    人生中第一次出远门就遭遇如此大起大落的变故,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我现在是彻底地身无分文了,要不是有拉龙他们的接济,我从此就只能露宿街头了。

    回住处的路上,我心情烦躁,一个劲地拉着拉龙吐苦水,问这问那。

    那时候我才知道他们给我吃的黄色小药片是摇头丸,吃完之后如果不使劲的晃头就会特别难受,恶心想吐,但是如果跟着音乐晃了,就会产生很舒服的、飘飘欲仙的幻觉,大概会持续几个小时,至于具体会看到什么,不好说。拉龙说他有一次吃完摇头丸看到了鬼,惨白的脸,五官都是血肉模糊的大窟窿;还有一次他在幻觉中回了凉山州,钻到了一只老山羊的肚子里,在火把节那天和一只白色老鼠结了婚。

    我又问他摇头丸多少钱一颗,他说昨天给我吃的是50块一颗,劲比较小。我刚想说怎么这么贵,他却说要是想要更好的货,也有200块一颗的,幻觉持续时间更长。我又问他这东西会上瘾吗,他拍着胸脯跟我保证绝对不上瘾。

    至于那个冰妹,一次150元。

    我现在真是欠兄弟们一个大人情了,一个我还不起的人情,我现在除了去偷、去抢,我还能干什么呢?

    回了屋里,我们几个兄弟一边抽烟一边商量了一下,玩了一晚上,大家都累了,白天先睡一觉,睡醒后当天晚上就「开工」。我心里也偷偷盘算着,先把欠的人情慢慢还上了再说,以后我还是找个正经事干,一直偷鸡摸狗总感觉不是个办法。

    我第一次偷东西是偷自行车。

    我们那天去的那个小区是拉龙在我来成都前几天就已经蹲好点的,是成都南站附近一个很破的老式小区,叫「新宇家园」,里边住的大多都是老头老太,我们到的时候是凌晨十二点,行窃的对象是一楼的一户人家,这家住着一个老奶奶,每周六周日都去她孩子家住,那天是周六,基本可以保证万无一失,趁着夜深无人,一个兄弟先进去把一楼和二楼的声控灯敲碎了,这样就算有人来了也看不清我们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