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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接大闺女,今天他请了假,下午也不去厂里了,道:“我帮你一起忙活,好好给她补补,看瘦的……”

    岳红梅松了口气,忙起身去拿钱和票,脸上满是笑:“是该买点肉,君君今天也回来,上周见她我瞧着都瘦了。”

    “是吗?这孩子是苦夏呢,那我给君君烧个海带汤,把掉的肉给她补回去,养白白胖胖的!”丁志钢爽朗地笑。

    岳红梅过来闹他:“走走走,陪我一起去买菜。”

    夫妻俩双双笑着出门,背影透着和谐。

    (修文,改动不大,不用重复看)系……

    那对夫妻一出去丁果就睁开了眼,揉了揉掐过的地方,微微嘶气。

    穿书确定!

    “这倒霉事儿怎么就让我摊上了呢!”

    穿书因素是什么?是她打的负分还是因为跟书里某角色重名?

    丁果自觉是后者。

    她在评论区说自己跟某角色重名时还有姐妹盖楼:穿书警告,建议背诵全文。

    这种玩笑很常见,她一笑置之,并不当回事。

    可谁能想到她居然真穿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个角色。

    怎么说呢?

    书里的‘丁果’,刚满月就被亲妈岳红梅送回乡下交给婆婆带,却抱了个别人家的女婴回去抚养。

    对外声称是一个对她有恩的干姐妹难产去世,男方家里嫌是个丫头片子,想送人,她为了报答这份恩情,决定抚养这个女孩。

    呸,狗屁的干姐妹,明明是岳红梅白月光的孩子。

    对方并未去世,而是因为犯事下放劳改去

    了。

    那男人的妻子陪着吃了几年苦,后来跑了,书里没有下文,不知道是作者忘了,还是丁果看的没那么仔细,忽略了这个不起眼的角色的结局。

    总之,那男人就是岳红梅的执念,以至于不惜冒险抚养对方的女儿,对其宠爱有加,并取名‘念君’。

    也是有够痴情的!

    说回女配‘丁果’。

    十三岁,奶奶去世,‘丁果’被接回城。

    此时家里哪还有她的立足之地。

    大弟、二弟以及父母后添的一双儿女只认养女这个姐妹。

    对原主则是各种嫌弃,称呼‘乡下来的’‘那个土包子’‘乡巴佬’等等。

    父母也嫌她行为举止太乡气上不了台面,时常呼来喝去。

    ‘丁果’知道家里人不喜欢她,她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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