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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面前。

    灿烂的七色光芒,把林默的眼睛又闪了一下。

    同时。

    这袈裟一到手里,林默就感觉它轻如鸿毛,甚至如流水般在自己双手中流动,仿佛要滴淌起来。

    实在神奇!

    不过林默还是笑着道:“老钱,此物虽好,可既是你的毕生心血,是你的镇阁之宝,我又岂有多人所爱的道理?”

    “太贵重了!”

    “你呀,还是放回去吧!”

    既然老钱把这宝贝当做镇阁之宝,也足可见这对老钱的重要性。

    常言道,君子不夺人所爱。

    “哎!”

    可钱掌柜却摇了摇头,加重语气强调:“林老弟救我性命,区区外物算得了什么?这天罗袈裟再贵重,若我没了命,还能摸的着吗?”

    “再说——”

    说到此处,钱掌柜语气一沉。

    “这东西,烫手啊!”

    “就连林老弟你也知道,此物虽是天下至宝,可也正因为它的珍贵,才容易引发各方势力争抢。”

    “我留它在身边,万一有天走漏消息,传了出去……”

    “与我钱家而言,反是灭顶之灾!”

    “反倒是林老弟你这样的年轻天骄,真正的英雄豪杰,才能守的住这样的宝贝!送给你,与我而言反而是少了个烫手山芋呢!”

    一番话,听起来是对林默的恭维,是客气。

    但,却是钱掌柜的心声。

    经过这次中毒,险些丢了性命,也让他明白了一些道理。

    什么钱不钱的,性命最重要,活着最重要。

    这,才是硬道理。

    再多钱又如何,若是死了,再多钱也没命消受!

    他如今,算是彻底明白了!

    “这……”

    林默迟疑了一下。

    他终究还是觉得过于珍贵,又推迟了两句。

    可奈何钱掌柜一来想开了,二来是真的想给个狠货作礼物,答谢林默,态度也十分热情,执意要送。

    无奈之下,林默只能接受。

    “好吧!”

    “既然如此,多谢!”

    林默点了点头,还是郑重接受了这件天罗袈裟。

    同时他知道,这件以传说中的上古神蚕丝织就的无上宝物,其价值可远非寻常的法宝可比。

    对他而言,也是大有裨益。

    直到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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