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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毒液就从艾克森身上脱离出去。

    “红毛小子,老子跟你混了!”

    唐子福没躲,任由毒液附在身上,粘稠的黑色液体很快爬满全身。

    “你!你你你”

    艾克森顿时傻眼了,指着毒液说不出话来。

    “没眼力见的玩意儿,继续当你的窝囊费吧。”毒液发出一声渗人的嗤笑。

    唐子福低头瞅着自己的大黑爪子,越看越满意。

    帅!太他媽帅了!

    小的时候看动画片,他可羡慕了,里面的主角动不动就变身,然后打崩一切强敌。

    然而,动画里面终究是假的。

    可他是真的,自己的力量可是实打实地翻了不止一倍,他感觉自己现在都能手搓圣主。

    殊不知,此刻的毒液也是心惊不已。

    他们共生体的规则是:宿主越强,附身之后的战力就越强。

    他附身在唐子福身上之后,效果比那个叫艾格森的家伙强了可不止数倍。

    媽的!寄生果然还是不能挑废物。

    大家都是人,怎么区别就那么大呢?

    这般想着,毒液不禁鄙夷地看了一眼地上那个废物。

    “你!!!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艾克森又炸毛了,不过他也认得清形势,反正也跑不了了。

    “啪!”

    一只尾巴对着他扫了过来。

    艾克森一下撞在墙上,感觉自己骨头都要散架了,全身到处都在痛。

    “牛哔!”

    唐子福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尾巴,刚才他心念一动,脊柱突然暴长两米,尾椎骨化作钢鞭就扫了出去。

    他心念再动,身体表面便凸起数十根黑色尖刺。

    其实,人类作为灵长类动物,最灵活的还是双手。

    看着双手不断变化出的各种武器,唐子福最终还是选择了阔剑,因为他是双刃的,还重,杀伤力更强。

    “你!你又要干什么?”

    唐子福走到艾克森身前,在他惊恐的眼神中,骨刃轻松划开了他的胸膛。

    艾克森疯狂地摇着头,但是无济于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开膛破肚,鲜血止不住地流出。

    这一幕和之前他对待乔舒亚的情形何其相似。

    唐子福满意无比,眼中全是喜色。

    削骨无声,吹毛过刃。

    不错!

    好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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