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洗砚往男更衣室方向走,千岱兰追在他后面,叫了好几声哥哥。
“今晚还有会,就不要邀请你一起吃饭了,”叶洗砚继续走,“有什么事情,直接给我打电话。”
“哥哥,”千岱兰说,“其实我一开始不喜欢打网球。”
这句话成功让叶洗砚驻足。
他停下,意外地看千岱兰。
“什么?”叶洗砚问,“你是不是想说羽毛球?”
“网球,”千岱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打网球吗?”
“为什么?”
“因为去年,我和哥哥见的最后一面——也就是哥哥让杨全送我回家的时候,我听杨全说,哥哥要去取网球拍,”千岱兰看着他的眼睛,慢慢地说,“所以回去后,我就开始了解网球。”
叶洗砚没说话,眼神渐渐地变了。
“其实网球的课很贵,场地费也贵,也不好找一块打球的人,”千岱兰说,“刚开始学网球的时候,一个姿势要纠正好久,不像羽毛球,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那个时候,我也怀疑过,到底是不是给自己找罪受,甚至想过放弃……”
“为什么坚持下来了呢?”叶洗砚放缓声音,“因为从痛苦中找到乐趣了?”
“不……我一开始坚持,”千岱兰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全是为了你。”
全是为了你。
她知道,杨全说过,叶洗砚最喜欢别人对他用心。
他是高傲的孔雀,不肯让人随意碰触他的翎羽;
他也是傲慢的猫,把不愿听的话全藏在猫的小耳朵夹层里。
千岱兰最擅长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其实开始还有些不确定,但现在说到这里,她隐约觉察到,此招对叶洗砚有效。
她说:“读职高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小城市里,爸爸妈妈都是普通人,家里面也普普通通甚至还有点小穷,没有当大官的亲戚,体制内的也没有,干大买卖的也没有。”
“铁岭也不算小城市,”叶洗砚说,右颊的酒窝在千岱兰眼中像即将通关的金闪闪曙光,若隐若现,他显然很享受她的恭维,说,“知名度很高。”
“听我说完,”千岱兰说,“你是我见过最成功的人,没有之一。”
她看到叶洗砚想笑,但谦虚低调的风度又让他控制住——可酒窝还是急躁地先于紧抿的唇角出现了。
“少拍马屁,”叶洗砚说,“让我猜猜,你对几个人说过这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