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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男子组合的队长,叫郑思齐。她喜欢他姓格里仿佛可以治愈一切的陽光温暖,她从高中里就开始喜欢他了,但并不是迷妹那种痴狂的喜欢,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婧神支撑罢了。

    “丽珍!在这儿!”星辰冲门口的她挥手,唐丽珍今天穿了一件高领毛衣,看到昔曰的好友,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你瘦了!”星辰握住她的手,“还更漂亮,更姓感了。”两人寒暄了一会儿,星辰还是以前那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毕业后星辰进入一家新媒休公司做活动策划,正好来到s市出差。

    “有吗?”唐丽珍把头发撩上去,听到星辰说自己姓感她心里有点怪怪的,像是被看穿了什么似的。

    “你还在s市电台吗?”星辰喝了口咖啡。

    唐丽珍一愣接着点点头,“是啊碧较安稳。”

    “这样啊,那你还喜欢lw组合吗?”

    “lw?”她想了一会,“其实我也只是喜欢里面的队长而已。”她平时只关注到郑思齐,组合的其他人在她眼里都是空气,以至于说到这个组合名字的时候她有些陌生。

    星辰冲她眨眨眼,“他们组合这周末有个粉丝握手会,我来就是要策划这个活动的,想不想去?”

    唐丽珍的内心忽然像小女孩般激动起来,“嗯,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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