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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他开始约我吃中饭,娜娜很乐意将我出让。

    欣蕙请了长假,据说跑去国外整型了。

    他真的只吃肉,我多半会替他分担一些店家坚持要附送的碳水化合物。但我无法每天这样做,因此一周两、三次,算是合理范围。

    然而他决定染指我的周末时间。

    “星期六我有聚会。”我说,将鳗鱼的肉切碎跟饭均匀混合。很多人觉得这样很恶心,但是我喜欢每一口都能吃到各种东西的感觉,这可能也算是一种体外消化吧。

    “不可告人的俱乐部吗?”他问,津津有味地嚼著单点的炸猪排。

    “你知道这个俱乐部?”我狐疑地问,他这岂不是不打自招?

    “你第一次跟我搭讪的时候不就说过吗?”他说,奸诈地一笑。我们都心知肚明,却无意点破。

    “跟你搭讪?”我不服气地说。

    “你不是直直朝我冲来把我叫住吗?”他说,喝着开水。炸猪排宣告阵亡,尸骨无存。

    “那又怎样?”我耍起脾气,嘟著嘴巴。他突然伸手将我落在嘴边的鳗鱼酱汁一把抹去,放在嘴里舔了舔。

    “别这样,很脏。”我说,一阵怪异的感受,没了食欲。

    “我不在意。你在意吗?”他问。我不知道,我们这样算什么?

    “你把我当成什么?”我问,他盯着我,像要窥探我的脑袋,笑容自我们的脸上消失。这段避重就轻的关系根本禁不起考验。

    “你希望我把你当成什么?”他反问:“你根本不想对任何事情下定义,不是吗?”

    “是啊,你最聪明了。”我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生气。他手指的触感留在我脸上,戳破了隔绝一切的透明防护,他侵犯了我的领域,将我的所有物吃入体内。我感觉自己赤裸裸地在他面前,他却迟迟不肯移开目光。

    “你不吃了吗?这样很浪费。”他说,见我一动也不动,便拿起汤匙挖著混有饭粒的鱼肉往嘴里送。

    我没阻止他,尽管惊愕莫名,恼怒却掩盖了一切。

    那天下午他便请假回家,一整个礼拜没再上班。据说是急性肠胃炎,不断上吐下泻。

    都是我害的。

    除了他以外,娜娜也好几天没出现。一个人吃午饭好无聊,某日竟自暴自弃地吃起麦当劳,把饮料和薯条都加大。甚至连欣蕙都令人怀念,工作成了难以忍受的煎熬。我一直以为我是随遇而安的人,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让情绪跌落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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