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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喜欢的人,这个人就是林梦竹。

    我可以受委屈,但我不能让林梦竹受委屈。

    所以我横在陈志前面,拦住了他,质问她。

    7

    李淑兰没有接话,倒是陈志哈哈大笑,“你以为你是谁啊?不怕实话告诉你,陈远,你是我妈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弃婴!”

    我淡定的将他拍到一边,“我知道,不然你以为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让着你?不过是为了报恩罢了。”

    其实早在7岁那年,我就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了。

    李淑兰那年怀孕,在那之前,她待我视如己出。

    自从陈志出生以后,这份情就变了。

    我感恩,所以心甘情愿让着弟弟,想要以此得到李淑兰的认可。

    为此,我放弃了重点大学,去普通大学,没拿家里一分钱。

    靠着自己的能力,又在找到工作后,每个月几乎把大部分工资都给李淑兰。

    我知道李淑兰把这些钱全都转给陈志了。

    这是我欠陈家的。

    但是这份债,今天已经还完了。

    我明知道李淑兰要把我“卖”了,怎么可能没留后手呢?

    于是我拿出一份亲子鉴定书,给刘婶看,“我不是陈家的儿子,李淑兰没有权利左右我的婚事。”

    刘婶淡定的“哦”了一声,“跟我有什么关系?反正是个男的就行了。”

    下一秒,刘婶大手一挥,“把陈志给我绑起来!带回家!”

    陈志傻眼了,仍由他如何挣扎,也没有效果。

    连我都打不过,他怎么会是那些壮汉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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