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语速:
2x
3x
4x
5x
上一章    存书签 下一页
    关于日喀则,我的最初的记忆就是那首:我的家乡在日喀则,那里有条美丽的河…。唱这首歌时我大约13岁,跟着妈妈在一座很高很高的山上拔党参草。党参是一种对土壤要求很高的药材,必须种在海拔极高的森林里开垦出来的黑土地里才能长的肥大。那时候天很蓝,云朵也有着不同有趣的模样,脚下绿油油的党生苗中间夹杂着的各式各样的野草,小小的我就这样跟在妈妈屁股后面拔草。她最喜欢听我给她唱这首:我的家乡在日喀则…稚嫩的声音在山头、山谷来回飘荡。她说我的嗓音极好,说不定以后能当大歌星。那时候我还不理解什么是大歌星,只知道当了大歌星肯定就不用拔党参草了。

    日喀则并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它跟西藏的每一座城市一样,有着独特古老的藏式建筑,红白蓝三种颜色勾勒着各式藏式图案。街头攒动着电视里才能看到的留着长辫子的男子,穿着厚厚的藏袍;小摊上摆着一坨坨黄色的酥油。就连这边的医院也没有内地医院那种84消毒水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浓郁的酥油跟藏香味。医院的病人随意地将牛肉干摆放在病房的窗台,方便随时喝奶茶时食用。而这种牛肉干也并非是我们常见的加工过的牛肉干,据我的朋友白马卓玛说它是直接风干的生牛肉。

    白马卓玛是我在这所医院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在这所医院当护士。她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说话时灵动的眼睛一眨一眨地就像个精灵,她的出现打破了我印象中对藏族女孩的刻板印象。

    无聊的时候我总会去找卓玛,她会跟我教当地的语言,跟我谈论当地的风俗习惯。记忆最深的是某个下午,阳光温和的从医院二楼的窗口照进来,卓玛伸出手一脸认真的跟我说着藏族人信仰的因果报应。她说:“我们藏族地区的人都是讲因果的,恋人之间的报应缠绕在指间,不会等到下一世。这段恋情你伤害了别人,立马会有下一个人在你身上讨回来,就像五指衔接”。边说边在空中比划着,阳光穿过她的五指,很美。那个画面让我记了很久。

    上次一别后,我跟三水不再是互躺对方微信里的陌生人。他每天晚上都会跟我发微信,我们会聊很多。

    他告诉我收到他爸爸发的照片那一刻他就心动了,只是因着异地的顾虑他不敢开始。只是那个时候他并未告诉我她的上一任女友就是我们本地的,婚都定了,某天早上他爸爸去朋友家耍,却撞见了穿着睡衣从朋友儿子卧室走出来的他的准儿媳,一场婚礼还没开始就这样像个笑话一样草草收场。

    我们对彼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